武定橋 發表於 2005-9-4 21:14:33

Originally posted by PK調查官 at 2005-9-4 19:53:



報告學長
小弟比較不認同學長的作法
大可一切稟公處理嘛 何必要私了就因為我們是現役軍人的身份 ???
那今天如果有天他兒子當兵是駕駛的話是不是也要私了 ???這時候他家人會同意嗎
所以 有很多 ...
學長,基本上他兒子已經當過兵了
還比我老勒
哈哈!

jiungo.5197 發表於 2021-3-1 13:54:03

保警總隊在已前一直都存在
民國76年在政府解除解嚴令後
擴大保警規模
到民國77年時群眾集會遊行
就改由警察在第一線憲兵在第二線
或者說是在軍車上待命
憲兵擁有軍司法的權責
在憲訓中心所教的
也是警察執行到項目
民國78年後連憲兵執行憲兵隊勤務
都會有人來查人員是否為憲兵隊
建制的人員
不對事情就大條了
隔天的報紙又是大幅報導
什麼憲兵越權還是軍管國家
一些雜七雜八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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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憲兵執行交管數違法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