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269C570T 發表於 2009-6-3 18:42:29

反恐制變與警備治安

參照部長於昨日發言如下,詳見陳肇敏布達憲兵司令 勉持續淬鍊精進成長


 部長也指出,憲兵的任務是負責衛戍中樞、特種勤務、軍紀維護及支援三軍作戰等工作,並且扮演軍、司法警察的角色,協助治安維護與反恐制變的工作。因此,應該特別重視風險管理的觀念與傳承,藉以消弭各種危安因素於無形,確保所執行的任務都能夠圓滿達成。

當前憲兵部隊中,能夠執行反恐作戰的部隊,除了憲兵特勤隊之外,應無其他憲兵單位能執行此任務。
小弟在服役期間曾擔任連上軍書保管人,其中有一本70年代發行,專門講憲兵隊執行反都市游擊戰的教案 (詳細書名忘記了,必須要查)。內文針對各式狀況提出想定及教制令,但只要是敵方佔據建築物,有槍有砲要鬧出人命的,就一定是憲兵特勤隊擔任突擊任務,頂多由兵器連擔任支援組,外圍由裝憲營甲車及地區憲兵隊擔任警戒與封鎖。

目前除了憲兵特勤隊之外,地區憲兵我想應該很難執行反恐作戰,頂多只能做到封鎖與警戒。小弟服役的時候,雖然也有反都市游擊戰的訓練,但畢竟只是皮毛。現役的學弟,我看連皮毛也談不上,因為訓練時數與役期都過短。

若只能封鎖與警戒的話,我想就談不上反恐制變吧?應該只能稱做警備治安吧?此外,有學長能夠比較反恐制變與警備治安的差異嗎?

Alex1964 發表於 2009-6-3 19:52:47

報告執行長..70年左右台灣各區都有反突擊排共有八個排..
反突擊排有三大任務1反劫機,2反人質劫持,3重大勤務協勤
訓練項目大都是以體能.射擊.博擊.狹小空間做戰為主
當年並沒有反恐名詞..都以突襲來稱呼
當有上述劫機或人質劫持事件發生時當地警方會回報至當地警備司令部
由當地警備司令部調動反突擊排出動..同時憲兵勤隊會接到通報整裝趕往現場
當反突擊排到達現場警方退至二線負責警戒以及管制
反突擊排會在現場評估能否完成任務.若能完成憲兵特勤則返回駐地
若評估無法完成則由憲兵特勤接手.反突擊排退至二線支援
當年並未遇到劫機或人質劫持都是以重大勤務協勤由警備司令部調動出勤
例如攔截攜械逃亡之逃兵..一清專案的押解勤務..隨扈勤務等
反恐制變與警備治安的差異應該是主動與被動的差異

orsonk9 發表於 2009-6-4 04:05:42

警備治安=保警
我們的學弟快變成...............保全摟........

胡班長 發表於 2009-6-4 09:43:39

報告:
   個人認為,應該回復憲兵甲等體位的高要求,在入伍前已有挑選,自然就有榮譽心,數量少就少,但能精,在youtube上,看到海龍的天堂路短片,人家也是七,八年級生,也一樣過關.

[ 本帖最後由 胡班長 於 2009-6-4 09:45 編輯 ]

老潘 發表於 2009-6-4 10:34:41

回覆 哨長 MP269C570T 的帖子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9-6-3 18:4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比較反恐制變與警備治安的差異嗎?...
.......

「警備+治安」是傳統用來維護國內安全社會安寧秩序的方法。內容包含舉如憲警執法、災害防制、公共安全、郵電檢查、電信管制、國境(海陸空)人或物偷入等等的手段來預防與補救。戒嚴的時候就統由軍方扮演協調指揮的角色。

「反恐+應變」是比較新興的名詞,恐怖攻擊很早就有,主要是巴游和偏激的穆斯林用來攻擊欺負他的大國的另類方式,但大國自大於有優勢軍武和訓練有素的特種部隊,沒在怕的!
但恐怖攻擊趨於多樣化,九么么一次死了那麼多人美國才嚇到

小弟的認知是”反恐應變”可以用”警備治安”的諸手段來達成,相同點都是”事前的預防與事後的補救”。現在的恐怖攻擊動機樣貌趨於多元,但上開的各種公安手段都分別由各次級行政機關執行,一有事的時候沒有辦法補救,因為很多災害事變轄於內政警政單位並沒有辦法處理,像日本曾發生過的在地鐵施放沙林毒氣,這個要有軍方專業的化學單位來做偵檢辨認毒性種類與做區域消毒;目前國內專精在限制空間戰術的只有維安和憲特,但憲特是國防部,因此在九么么以後行政院成立一個跨部會的反恐小組來專責統一事權控管警備治安狀況,讓預警反應有效率機動加快。

所以落咖站長提到的憲兵特勤隊執行「反恐應變」,主要屬於武裝力量的內部突變外部突擊,如綁架、劫持、突擊、暴動,特徵是跟敵人在限制空間內的短射程兵器戰鬥戰術與近身格鬥。其他方面還是需要多種專業單位一同執行,像放毒氣就要由化學部隊做偵檢與消毒,而憲特此時就更需要找到放毒的恐怖份子瓦解他的武裝或直接用MP5把恐怖份子打成蜂窩,術業有專攻,訓練什麼就做什麼事∼∼∼∼

警備治安是達成反恐應變的方式之其一;其他尚還要有和親近國家的合作,掌握恐怖份子的流動、組織狀況、攻擊前預警,所以還加入一個跨國合作,在之前這是國安局的業務,新型態的反恐任務都將之加入了。

pjmpjm 發表於 2009-6-4 11:51:54

路人炫 發表於 2009-10-17 00:57:53

原帖由 胡班長 於 2009-6-4 09:4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
   個人認為,應該回復憲兵甲等體位的高要求,在入伍前已有挑選,自然就有榮譽心,數量少就少,但能精,在youtube上,看到海龍的天堂路短片,人家也是七,八年級生,也一樣過關.

報告學長,學弟在87年回中心點司時,當時負責女上士就有說了,現在的兵都不行,只好手腳好好的,就行了根本就不能跟以前比,10年前就這樣了,現在還能怎麼樣???????

9527 發表於 2009-10-18 08:48:19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9-6-3 18:4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若只能封鎖與警戒的話,我想就談不上反恐制變吧?應該只能稱做警備治安吧?此外,有學長能夠比較反恐制變與警備治安的差異嗎?
警備治安是平日、全時就要做的,是偏向保安的概念,主要是以特定區域、勤務做例行性。而反恐制變是針對重大突發而來的,平日是無例行性的勤務。

慕愚 發表於 2012-4-17 18:02:45

回覆 哨長 MP269C570T 的帖子

在民國60年代初期,中東回教國家恐怖活動盛行,在他們來說稱之為聖戰,尤其是黑色九月組織犯下慕尼黑屠殺以色列運動員事件後,美國CIA才開始注意到各國恐怖組織,把這些組織破壞國際的行為稱之為恐怖活動,在美國國內對這類恐怖活動則由FBI負責防範處理。
美國政府為協助我國處理類似恐怖活動及爭取我國情報合作,曾在民國62~63年間派FBI官員假警備總部講習,筆者有興代表憲兵司令部情報處參加該次講習,略知恐怖份子行為模式及處置應變之策,惟爾後此項任務交由警務處成立特情隊,且年代久遠需要靠回憶重新整哩,然恐仍有未臻周全不敢貿然下筆。

[ 本帖最後由 慕愚 於 2012-4-17 18:05 編輯 ]

asun 發表於 2012-4-17 19:17:06

原帖由 慕愚 於 2012-4-17 18:0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惟爾後此項任務交由警務處成立特情隊,且年代久遠需要靠回憶重新整哩 ...
哇,報告副座,又是一個神秘的憲兵單位「特情隊」耶,恭請副座開講,不過不急,請慢慢回憶。

先請教副座,當時這個會議,有那些單位代表參加?我方是由那一位長官主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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