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atseg 發表於 2009-4-6 09:54:04

我已經會論壇的發帖和上圖,謝謝!

測試發帖和上圖,這個是臺灣憲兵靴,我自己拍攝的,望大家指教,謝謝!
http://www.opatseg.com/images/footwear/taiwan/military/allleather/bk001a.jpg

[ 本帖最後由 opatseg 於 2009-4-6 21:46 編輯 ]

MP216 發表於 2009-4-6 10:02:33

回覆 哨長 opatseg 的帖子

建請參閱~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會員發表回覆權限(九六)法字第九六0八一三號令
http://www.rocmp.org/thread-16348-1-1.html

d61103 發表於 2009-4-6 10:19:31

回覆 哨長 opatseg 的帖子

兩件事情 小弟跟您報告一下
第一就是 論壇的張貼圖片 如果不是出自您之手 請學長補上圖片來源
尊重版權問題 給您方便也是給論壇方便
第二件事情就是 基本上 您已經具備發帖還有回覆的權限了 您這帖就是一個例子
至於某些版因為較為專業 為求發帖素質 可能需要論壇需要階級到達一定水平之後方得行使
請學長注意一下囉:)

opatseg 發表於 2009-4-6 13:29:36

原帖由 d61103 於 2009-4-6 10:1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兩件事情 小弟跟您報告一下
第一就是 論壇的張貼圖片 如果不是出自您之手 請學長補上圖片來源
尊重版權問題 給您方便也是給論壇方便
第二件事情就是 基本上 您已經具備發帖還有回覆的權限了 您這帖就是一個例子
...

您好!
1,我貼的圖片都是我拍攝的,來源是我自己的網站www.opatseg.com,歡迎您光臨。
2,我剛剛弄清楚貴站是不同的板塊不同的權限,呵呵。

opatseg 發表於 2009-4-6 13:31:07

原帖由 MP216 於 2009-4-6 10:0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建請參閱~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會員發表回覆權限(九六)法字第九六0八一三號令
http://www.rocmp.org/thread-16348-1-1.html

基本身上弄清楚了,感謝指點

d61103 發表於 2009-4-6 23:35:26

原帖由 opatseg 於 2009-4-6 13:2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您好!
1,我貼的圖片都是我拍攝的,來源是我自己的網站www.opatseg.com,歡迎您光臨。
2,我剛剛弄清楚貴站是不同的板塊不同的權限,呵呵。
感謝您的配合!
如果照片是出自您之手 還是建議您如果可以補上說 這是我自己照的 或者是把您的網站也一並貼上
這樣不但有出處 也可以把自己的網站推銷出去
這是一個小動作 但是不但給自己方便 也給論壇方便 感謝配合:sppt:

opatseg 發表於 2009-4-7 09:09:50

感謝您的配合!
如果照片是出自您之手 還是建議您如果可以補上說 這是我自己照的 或者是把您的網站也一並貼上
這樣不但有出處 也可以把自己的網站推銷出去
這是一個小動作 但是不但給自己方便 也給論壇方便 感謝 ...

---理解並支持

d61103 發表於 2009-4-7 09:17:25

回覆 7哨 opatseg 的帖子

報告學長 您可以直接引用小弟的建議會者是按(回覆)再給小弟回覆
不需要直接複製在貼上
因為論壇設有發帖不少於40字節的機制 您這樣恐會造成其他學長認為
您是為了湊字數而這樣做的
請留意!

opatseg 發表於 2009-4-7 10:16:47

感謝樓上的兄臺提醒在下,您所說的很是有道理,我認為我之所以被扣分的原因是是還沒有完全弄明白版規,還是要注意。

d61103 發表於 2009-4-7 10:20:54

回覆 9哨 opatseg 的帖子

感謝學長的配合!
論壇會設立這樣的機制 主要也是為了希望會員能言之有物
惡意灌水或者亂發言都是不被允許的

已經有學長扣分提醒 小弟就不再多扣
因為您屬新進會員 對於論壇討論也很積極 精神可嘉
希望能可以記取學長的提醒 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
頁: [1] 2
檢視完整版本: 我已經會論壇的發帖和上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