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BU AKD 發表於 2009-3-17 21:00:31

應該是不會給軍人面子.因為軍人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是警察的時代.軍人已經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就連阿狗阿貓都可以欺負軍人.不相信嗎.個人在十幾年前.大約是在民國81年左右.因上班趕時間.不小心紅燈右轉.當時就拜託那個警員.說小弟是職業軍人.因忙著趕上班.不小心違規.煩請警員幫個忙.不要開單或是開少一點的單子.當時的警員就還蠻好心..就放小弟離去.到了後來.國防部勢力弱體化.軍人不再有地位和影響力之後.根本就沒人鳥你是軍人還是憲兵.就是警察最大.軍人在警察眼中.根本連一點地位都沒有.最近一次.小弟騎著機車在三重中興橋下.就是以前憲兵營區的那一個紅綠燈紅燈右轉.好死不死.又碰到警察.當時小弟因為違規在先.便低聲下氣的拜託那名一毛三的菜鳥警察.說我是職業軍人.因為趕上班.不小心違規.拜託可否行個方便.誰知道不說軍人沒事.一說更糟糕.那名一毛三的菜鳥警員的態度變的更囂張和惡劣.指著小弟罵東罵西.小弟雖是違規.但你開單就算了.還在那裡臭屁什麼.今天不要說我只是上士而已.就算是上校軍官.違規碰到警察.都只能夠低調.更不可能用軍人身分去和警察求情.因為這樣只會更慘.所以說.軍人已經沒有什麼社會地位了.

twcat 發表於 2009-3-23 23:28:36

剛退伍時
確實蠻有用(現在應該不會了吧)
有一次 po仔到台南玩
我和我同梯還有一位498的學長
就開車帶po仔去酒店
在回程的路上 我還刻意的抄小路要回家
靠 沒想到警察就刻意的在小路終點臨檢(真是邪不勝正)
窗戶一搖下來 警察就說了:酒味很重喔 全部下車
那時候 po仔就跟警察說:拍謝啦 我是憲兵是po仔啦
喝了點酒 能不能給個面子
嘿 那警察廳了就說:憲兵喔 以後不要酒後開車 很危險
就放我們走了

vincent1977 發表於 2009-3-27 13:27:02

說真的 若被攔下來只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 大至上多會放妳一馬 因當時我皮夾多會放204指揮部的通行證嘴甜一點 學長 學長

pcy 發表於 2009-8-17 18:15:14

看到這裡想想當兵有那麼一次. 79年夏天, 因為高中同學要準備出國了, 當時有休假下午就跟同學先去公館晃晃, 準備晚上再跟其他同學朋友聚餐喝酒去. 因為時間還早, 兩個人無聊沒地方去了, 就跑進一間電動玩具店, 就是那種有水果盤跟21點機台的那種, 當時這種全都算是賭博電玩, 都是不合法的. 本來想說不要, 萬一有什麼事, 搞到兵當不完就累了,同學說不會那麼衰, 但是真的就是那麼衰, :cry: 真是要相信莫菲定律.
玩沒多久, 突然衝進一堆霹靂小組, 荷槍實彈, 並拉鐵門(我還在想是要放狗了嗎?). 這時我真是看到一堆烏鴉圍繞著在我頭上飛. 想說完了, 我是北區隊, 這裡是南區隊的地盤, 在這裡跟警察根本是人生地不熟的. 當場聽到要大家身份證拿出來, 我身上什麼證件都沒帶, 只有一張識破證. 是202, 背面寫著北區隊. 只有硬著頭皮拿出來了. 沒想到收到我的時候, 那位員警愣了一下, 馬上停止就把我的證件拿給帶隊的. 帶隊的一看到我的識別證就過來把我叫到旁邊, 好像是2毛1還是2毛2的, 以下是我們的對話.
警官: 你是憲兵(小聲的問我)
我: 是
警官: 你有任務嗎? (客氣又禮貌的詢問)
我:是(小聲的說) (天知道我有多心虛, 但又想到機不可失)
警官: 不知你是要查什麼?
我: 線報說有逃兵, 隊部派我來先看看. 不知你們是什麼任務? (心虛的很)
警官: 我們來抓通緝犯, 聽說有槍, 所以霹靂支援.
我: 那現在怎麼辦? (這時我突然惡從膽邊生 )
警官: 沒事, 等下會把證件不動聲色還給你們, 不會讓你曝光. (一副很神密的樣子)
我: 謝謝 ! 這樣就好. (假裝很嚴肅的說)
警官: 放心吶. 大家自己人, 我會處理的. (他真的可得年度最佳憲警一家的優良代表)
我: 麻煩你了. (心裡暗爽的說)
警官: 等下你回去坐好, 我們收隊後你再跟大家一起離開. 店員問起來, 你就說因為你是軍人, 所
          以我們在查證你是不是逃兵, 不然怕他們起疑. (真是善良的警察杯杯)
我: 謝謝! 辛苦了. (心中的大石頭, 終於放下了)
警官: 那裡, 應該的. (只差沒跟我敬禮)
我: 你們自己也要小心點. (有點想笑的說)
警官: 謝謝! 學長. (XD的. 這麼客氣, 害我真的不好意思)

以上就是當兵唯一的一次被警察臨檢的情形. 事後當走出那個電動玩具店, 我跟同學兩個人用最快的速度離開現場. 我同學事後說當時他快嚇死了, 怕我真的兵當不完了. 我說好家在是憲兵, 不然真的玩完了. 當天晚上兩個人為了這個事被朋友笑翻了.

退伍後如違規被警察攔下, 一定是客客氣氣先認錯, 然後就跟他哭訴賺錢不容易, 吃人頭路真辛苦.請其開單沒關係, 但是可否不要開要去上課,不然跟公司請假又要被扣錢. 如要開可否高抬貴手, 開便宜一點. 說真的10個有8個都能接受.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09-8-17 18:19 編輯 ]

asun 發表於 2009-8-17 19:25:30

我碰過一次,春安演習第一天,迅雷臨檢西門町理容院,抓到兩個警總的兵。他們衣服還是整齊的,也許是來不及辦事吧。

pcy 發表於 2009-8-18 10:14:44

原帖由 asun 於 2009-8-17 19:2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碰過一次,春安演習第一天,迅雷臨檢西門町理容院,抓到兩個警總的兵。他們衣服還是整齊的,也許是來不及辦事吧。

報告一個太陽 學長,
你怎麼會知他們來不及辦事? 難道你也在理容院裡? :xd:
不知學長來的及把事情辦好嗎? :shy:

asun 發表於 2009-8-18 11:25:44

原帖由 pcy 於 2009-8-18 10:1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一個太陽 學長,
你怎麼會知他們來不及辦事? 難道你也在理容院裡? :xd:
不知學長來的及把事情辦好嗎? :shy:

小弟就知道有人要問這個:xd:

報告pcy兄,那次小弟「正巧」在現場,但「旁觀者清」啦。我是清白的!哈哈。:titter:

19830828 發表於 2009-11-14 03:28:56

報告學長:學弟之前遇到條子北北,違規右轉後看到他,停車下來後我也是很客氣的說,學長我趕火車,可不可以不要開單阿
警察北北很客氣的說:我不是你學長,這才是你罰單請簽名...整個無言:gun:

61t小兵 發表於 2009-11-14 09:33:48

原帖由 vincent1977 於 2009-3-27 13:2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說真的 若被攔下來只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 大至上多會放妳一馬 因當時我皮夾多會放204指揮部的通行證嘴甜一點 學長 學長

真可憐,嘴巴放甜一點......
若是真憲兵,大概不會來這一套......
在下在營時,要是輪到休假,官長就直接再三叮嚀:「不可﹝不削﹞與警察起衝突,萬一起爭端,則必須想法撤離,進一步,萬一發生打架之事,則拼命也要打贏,贏不了嗎....那麼、就別再回來啦....
您們大概不曾聽說過,機車連包圍台北市警局之事......
您們諒必不知道特勤組幹員,以一對三的劣勢之下,三發子彈幹掉三個阿禿...
在下在訓練中心,士校士官班﹝預士35﹞,有很多代訓的警校學生呢。

老潘 發表於 2009-11-14 10:36:45

軍憲警衝突到民國八O年以前其實都還屢見,有些甚至見諸報端的,民國75年就有兩次...Ex.中國時報標題:台東海防步兵連武裝戰備包圍大武分局....Ex.北區憲兵隊戰備集合封鎖中山北分局〔聽說是213營〕。

當然在軍方優勢的火力下,下場都是警察局長率全體員警走出警局「投降」...

之後就沒再聽說,除了民國80還是81年報紙再度以斗大標題登出,在憲令部旁邊的公園,因憲兵緝毒,員警再度「即時支援」出現,強行以轄區為由要帶回嫌犯,被『憲兵以手槍抵住警察太陽穴』[『』報紙標題],以免憲兵之績效又再度被警察奪走〔警察很喜歡來這一套,撿現成的〕....

8?年台視晚間新聞又登出,支援漁檢的憲兵查扣私貨舢舨,保警得知跳上舢舨,要求「績效共享、共同偵破」,憲兵連長哪肯來這一套,當場拔出手槍出槍瞄準準備射擊,保警.....跳海逃生......


七O年代的軍憲警衝突,小弟認為是郝總長的《緝私政策》,將各單位全部拉來執行同樣的勤務,作業規定抬頭很好聽,叫「協治」,意思是協助治安;競爭績效一樣。
沿海緝私就是當時海防步兵、警局、憲兵、海關不停嚴重衝突的主因。台灣沒打仗,軍人沒有戰功,只能靠績效或花錢買官,搶軍人的功就是讓他升不上去退伍,所以他會跟你拼命的.....。
最後還是由警總重新解釋軍憲警權責劃分作業規定,衝突比較減少。比較可憐的是海關,因為他沒有軍隊和槍和人幹架,只能陸續行文和國防部「申訴」,績效都被拿槍的軍人搶走了..嗚∼嗚∼。


憲兵與警察的衝突小弟則是認為肇因於郝總長的《治安政策》,將治安分出一塊給憲兵搞一個憲兵運用計畫和憲兵援警計畫,憲兵做的事和警察一樣,衝突就屢見不鮮,不外都是緝逃與緝毒起衝突,又因緝毒積分較高,當警察要蠶食鯨吞或強取豪奪憲兵的辛勞時,逼得憲兵只能拔槍以對....

**** Hidden Message *****
頁: 1 2 [3] 4
檢視完整版本: 憲兵違規警察會賣憲兵一個面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