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es 發表於 2005-8-30 10:33:23

違規處份裁決文 裁字第九五0八三0號文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三十日後憲網壇(九四) 裁字第九五0八三0號文 全文如下

主文
查 PK調查官有辱我公正廉潔憲兵軍風

裁決
國有國法,站有站規,無規、矩不能成方圓;
1.被告之"國罵"有辱憲兵形象及論壇整潔,處分禁閉7日
2.由於被告自行處分,並非蓄意擾亂,可減輕處份
3.判決:處以禁閉3日,並扣積分5分

請各位會友、會兄遵守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論壇 > 論壇公告 >【公告】論壇管理規定

覆希 查照。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論壇 管理團隊 敬上

Hua 發表於 2005-8-31 12:06:53


禁閉生 PK調查官 禁閉期間安份守己、表現良好
管理團隊一致決議提前釋放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論壇 管理團隊 敬上
頁: [1]
檢視完整版本: 違規處份裁決文 裁字第九五0八三0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