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呆 發表於 2008-7-10 09:21:27

不要休假的阿兵

休假對一般人而言,是一件大事...
但遇到怪咖..視休假如糞土的....這是挺傷腦筋的!

連上,就出了幾個不休假的阿兵,整理如下:

理由

一是:部隊伙食比他家好! <要他回家? 伙房要準備幾個菜,.給他打包,回家有面子>

二是.可以賺錢..存錢 <原來他老兄留守的目的是幫人代班站衛兵..包勤務..撈銀子的生意人>

三是.不識路..不知如何回家,也不會搭車.,<這種的要找專人帶他回家;收假時,再從他家帶回來>

當然還有所謂:賭光..輸光..躲債的..........

ufan0224 發表於 2008-7-10 11:09:10

喔我是第二種
但是我沒想到可以賺錢。
那時只想到退伍要考試,需要錢,能不回家就不回家。那時王老五一個,又沒有女朋友,想家人就打電話,要不了多少錢,每個月的薪水絕大多數都存起來,還生利息,退伍後果然有大用。

[ 本帖最後由 ufan0224 於 2008-7-10 11:12 編輯 ]

maton 發表於 2008-7-10 11:20:21

天馬士官長所言的情況,小弟役期當中真不曾遇過........

可能是本軍休假情況非常不正常,而更加顯得珍貴吧!

倒是有些極老(坎站夠,不怕電)或是極菜(初下部隊體能好,電不怕)

的特殊份子,一出營區就像放飛的小鳥,常休得渾然忘我、不知今夕是何夕,

收假時望穿秋水不見歸來.........

惹得連長暴跳如雷,祭出將發出離營通報,軍法伺候才跚跚來遲返回。

事後相關懲罰公佈,還牽連一票無辜人等一同落難;當下真是烏煙瘴氣,X聲不絕於

耳啊!

evan3833 發表於 2008-7-10 11:44:47

聽起來有點匪夷所思呢

第一個理由還勉強可以接受

第二個理由就怪了
個人勤務怎麼可以用金錢做交換呢?
主官或排長不知道嗎?

第三個也離譜
哪有不知道如何回家的道理?
更扯的是還要派專人將他送回家並接回來?
這裡可是部隊呢
又不是龍X堂

第四個最合理
因為確實有這種
而且還是個”正期官”呢!:loveliness:

asun 發表於 2008-7-10 12:11:31

原帖由 郝呆 於 2008-7-10 09:2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二是.可以賺錢..存錢 <原來他老兄留守的目的是幫人代班站衛兵..包勤務..撈銀子的生意人>


幫人站衛兵,倒不見得都生意人。

當年基層士官待遇很低,這是拜陳誠的「窮兵政策」之賜。

部隊裡有些大陸來的老士官,每個月買幾包菸、兩瓶酒,薪餉就用完了,更別提如果有家小要養。

窮則變、變則通,一些老竽仔就幫一些家境還可以的充員兵站衛兵,每月換點零用錢。真慘!

這是怎麼被發現的呢?原來是一位國防部長視察外島時,從老兵口中得知的。

mp621220 發表於 2008-7-10 14:17:16

'放假在營其實也是要入列啊,我是一定要回家的,還記得以前中鳥的時候,遇到假日挑留守,菜鳥一猶豫,老鳥就會立刻很演戲的說,啊~~乾脆我留守好了啦,都幾梯了還要拖老命,這時我們中鳥就會立刻舉手自願留營,但是最後的結果都還是菜鳥跟少數中鳥留下來,從不留老鳥.

陸雋康 發表於 2008-7-11 01:51:31

真佩服您可以分出這四種類型
我當年還有一種是被扣假
本來兩個小時的散步假被扣掉只剩半小時
最後只有在營區休假
平時還可以去看個電影
最後被扣到哪裡也不能去

SC 發表於 2008-7-11 10:16:37

依我在每天24小時,戰備的獨立據點而言,
休假有時是一種麻煩(有一段時間要有假單的時候).
當然不是指返台假,是指島休4小時的散步假…………

1:連部通知明天可休假2員,1員0800~1200,另1員1200~1600,
據點維持2員留守.

2:0800前回連部拿假單,據點到連部要走路50分鐘,
(清水排弟兄要1.5小時),大都坐小黃回去,一趟要150元.

3:再搭小黃到馬港街上晃晃,又是150元.

4:1200收假時又要先回連部報到,大都走路回去.

5:完成報到後,要回據點又是小黃150元.

這樣的花費對於阿兵哥是一種負擔,中鳥後幾乎在據點裡QK.

痴人 發表於 2008-7-11 11:11:12

回覆 哨長 郝呆 的帖子

記得75年在楊梅高山頂幹訓班時
只要體能和戰技合格,都是正常放假

初到北部下部隊,人生地不熟
晃中壢易遭遇憲兵,躲電影院又忍受不了二手菸
最後每次放假,都是窩在楊梅圖書館看報紙
從早看到晚....
甚至曾經報告分隊長,直接在營休假
隊部不開伙
只好三餐都吃泡麵
吃到怕!!!

哨長說的對,休假對某些人來說,是一種負擔...:0118:

郝呆 發表於 2008-7-19 10:57:16

原帖由 痴人 於 2008-7-11 11:1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記得75年在楊梅高山頂幹訓班時之
部隊不開伙??? ...


哈! 你被坑了!

貴官.
您的伙食費被機關暗算了..

小弟我蒙受前朝老芋仔
私下傳授行政之中箇要

其中涓滴猶如細水長流
有機會另闢扯淡講武堂

恕我以跳過讓過法直陳
我們的應對方法是:
給我"止伙費"!

我吃了!就該給..該付的!
但沒吃?!   這筆帳是誰吞了?

此招一出...無人敢攖其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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