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269C570T 發表於 2008-3-22 13:06:53

淺談選舉戰備

今天是總統大選,相信很多學長都有去投票,不管您支持的對象是誰?不管投票的結果如何?
選舉只是一時的,今晚開獎之後,就讓我們回歸平靜,繼續打拼向前進。

我想,大家在服役時,應該都有遇過選舉。
憲兵部隊在選舉時,我想應該都是提高警戒,加強戰備,不管選舉的規模大小如何?

解嚴前後的歷次選舉,往往都會有激情演出,甚至於非選舉期間,偶爾也會有在野黨、當局所稱三合一敵人、或特定訴求的人士所發起的示威遊行。
這個時候,就需要憲兵來處理類似的集會遊行,通俗的說法叫「鎮暴」(鎮壓暴亂)。
但在憲兵的專有名詞裡,稱之為「群眾事件防處」;當然,在憲兵裡面也有另一種說法,那就是「打違常」。

戒嚴前後的群眾事件,是「憲兵為主,警察為輔」,也就是憲兵在第一線,警察在第二線。
而後因為解除戒嚴,終止動員戡亂,而改成「警察為主,憲兵為輔」。
並簽訂「憲警支援協定」,以警察為第一線,憲兵為第二線。但重要官署及總統寓所,還是由憲兵負責。

小弟服役的時候,憲兵在「群眾事件防處」的作戰序列為基地整訓營、地區憲兵營、憲訓中心新訓營及憲兵學校學生隊、軍中憲兵暫編營。
一般說來,憲訓中心、憲兵學校、軍中憲兵多為預備隊的任務。
畢竟前者還是學兵與學生,在體能及戰技方面都還不能和整訓營、地區憲兵相比;後者是常年在配屬單位服行警衛勤務的軍中憲兵,下部隊之後幾乎沒時間演練群眾事件防處所需的棍盾攻防及隊形變換等。

服役期間遇過三次選舉,分別是87年的立委選舉、88年的三合一大選、89年的總統大選。
只是89年的總統大選,小弟在二月初就退伍,沒有全程遇上。

87年的立委選舉,算是蠻平和的,我們連上沒有特別加強戰備。
所有人員照規定分批返回戶籍地投票,當時PO A還會和我們講要投誰誰誰,但基本上只是流於形式,沒有特別的要求,我們也不在意。
投完之後,還要拿身分證給PO A檢查,確認有去投票,而不是利用選舉假跑去玩。

88年的三合一選舉,也就是老宋選省長那次,這次連同縣市長及議員一起選。
大概是怕比較容易有狀況,所以該次選舉,我們軍中憲兵也編成「暫編營」。
六軍團所屬的師憲兵連、獨立旅及連兵旅的憲兵排,混編成「暫編憲兵第O營」。
或許是解嚴已久,較少有大型群眾事件的發生,所以這次的選舉戰備是暫編營編成之後,做好相關的文書作業與任務分配後,各單位在原駐地待命。
而不是像以前選舉戰備的時候,軍中憲兵要移防到憲訓中心待命,隨時就近支援台北市。

由於軍中憲兵有平時編制與戰時編制,以本連為例,平時編制的實際兵力僅有一個排不到的兵力,戰時則擴編為四個排的加強連。
故這次的選舉戰備,「暫編憲兵第O營第X連」以本連為基幹,納編另外兩個軍中憲兵獨立排。
小弟原本的業務就是參三,故「暫編憲兵第O營第X連」的人員武器編裝,就由小弟編排。
當然,這個時候就要排自己是逮捕班班長,只要帶短警棍和圓盾就可以。
其餘各班各兵要攜帶的詳細裝備為何?我已經忘的差不多了,但記得一個連的鎮暴裝備,除了個人的鎮暴裝之外,就屬逮捕班最輕鬆。
此外還有長警棍、方盾、電盾、滅火器、閃光手榴彈、催淚瓦斯槍、長勾、醫療器材等,倒楣一點的人,身上會掛的跟聖誕樹一樣。

雖然憲兵部隊的官、士、兵,都在憲訓中心或是憲兵學校學過相關戰技,如長警棍打擊術、短警棍打擊術、棍盾攻防、攻防十九式、實用攻防第一式、實用攻防第二式,更早的學長還要學甚麼圓盾配合短警棍反制長警棍等戰技。
但對於軍中憲兵而言,僅此於在憲校與憲訓中心時的那段時間有學過。下部隊之後根本不會去演練這些戰技,更不要說像基地整訓營的弟兄,還要學習連、營規模的隊形變化,如防禦、楔型等。此外,整訓營還要搭配特車連的水砲車、心戰喊話車、指揮車、照明車等,操練甚麼車前人後、人前車後。
這些對我們軍中憲兵而言,根本是天方夜譚,更不要說臨時編成的「暫編營」,默契能好到那裡去?

這次編成的時候,連上的上兵還很高興,說可以回到憲訓中心爽一個禮拜。
因為照上次的經驗,暫編營要到中心待命,但沒甚麼事。
也不像在駐地的時候,要卡哨卡到爽,公差又有菜兵出,還可以上營站,或是回原單位找班長敘舊,多麼愜意的老兵生活啊!

但這次的命令改了,改成「暫編營」編成,但不集中到中心待命,讓連上的上兵失望許多。
可是連長仍舊命令我們把隨身物品打包,兩個人共用一個隨兵袋,隨兵袋陳列在士官兵寢室中待命。
以便萬一接獲指揮部命令後,本連可以隨時開拔到中心集結。
並且協調師部連支援十噸半及得利卡各乙輛,充做本連接獲命令後,部隊移防的車輛。

當時,本連也向師部報備,萬一接獲命令時,隨時將師部大門哨長的勤務,交接給威武士官隊。
本連人員與師部連支援的車輛,將會在最短時間內出發。
當師部批可之後,參謀長還特別交代,萬一接獲命令後,需立即向師部報告,經過師部批准之後,才可以出營區。
但說實在的,怎麼可能還要等師部批准?
雖然本連為師之一部,但同時也直屬於205指揮部,若真的接獲命令時,我們是要到中心集結,隨時準備支援首都。
首都衛戌與原駐地警衛,熟輕孰重,我想大家都清楚。

但站在師部的角度而言,我底下部隊要開拔出去,怎麼可能不讓我知道,或是不讓我批准?
小弟服役期間,業管的某項計畫中曾提及,陸軍部隊移防。
排以下由師核可、連以下由軍團核可、營以下由總部核可。
可這項規定,我想對憲兵部隊而言,遇上大型群眾事件的時候,或是臨時性的群眾事件,可能就妨礙到部隊運用的時效性。
特別是博愛特區縱深狹小,預警時間短,真要遇上狀況,穿紅短褲和藍白拖都要衝出去了。
所幸,這次的選舉戰備平安無事。

89年的總統大選,小弟於二月初退伍,一月中就開始在休例休及退伍假 (當然,這是連長"殺逼斯"的)。
所以就沒啥參與到,只是二月初回去領退伍令的時候,看到全連都窩在中山室縫鎮暴裝。
和88年的選舉戰備相比,我們只準備乙式服而已,聽說鎮暴裝是到中心才會領。
但這次的選舉戰備,卻在原駐地就要準備鎮暴裝。

整訓營和地區憲兵營的鎮暴裝是如何編制,小弟不清楚,但本連是沒有鎮暴裝的編制。
後來問了學弟,才知道是向師部的士官隊商借,原來早期各師都有一個安台連。
除了憲兵之外,各師的安台連也要學習鎮暴操,所以會有鎮暴裝的編制。
不過師部士官隊,只有鎮暴裝和長警棍而已,不像憲兵部隊有那麼多裝備。
聽說當動用到陸軍鎮暴的話,如果陸軍的鎮暴裝和長警棍都無法解決,那就是要上刺刀和實彈了。

但士官隊的鎮暴裝是屬於舊式的鎮暴裝,也就是我憲兵部隊所使用的第一代鎮暴裝,身上有許多的小口袋,口袋內放了鋁片,用以保護鎮暴人員。
避免在鎮暴時,被暴民的武器給刺傷或是磋傷。
也由於是舊式的鎮暴裝,除了陳年霉味難聞之外,放鋁片的口袋有許多破洞,這都是被鋁片給磨破的。
因此連上的弟兄,就開始發揮縫製甲種服的精神,大家一針一線的補好。
然後再把鎮暴裝拿去曝曬,免得真要穿的話,自己就先被燻死.....。

最後,89年的總統大選也是平安落幕,沒有發生甚麼意外。
當然我們也沒有被動用到,只是和88年選舉戰備一樣,留在原駐地待命。

不知道其他學長在服役期間,所遇過的選舉戰備,是怎麼樣的狀況呢?

breeze 發表於 2008-3-22 14:43:15

報告學長
群眾事件防處
好像是叫聚眾防處
不知是否學長你服役的年代
與現在已有一段時間
這中間有改變
但現在都稱為聚眾防處
學弟提供現今名詞
如有造成不適
請見諒

鍋太圓 發表於 2008-3-22 15:52:09

原帖由 breeze 於 2008-3-22 14:4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學長
群眾事件防處
好像是叫聚眾防處
不知是否學長你服役的年代
與現在已有一段時間
這中間有改變
但現在都稱為聚眾防處
學弟提供現今名詞
如有造成不適
請見諒

沒錯,我們那個年代就是叫群眾事件防處,學弟說的名詞應該是改過了,當時經歷過民進黨在中山足球場聚眾活動事件,反核大遊行(新的台北車站被佔領,我是去支援113憲調組),當時的立委陳婉貞要去拆慈湖匾額(後來沒來)和多次鎮暴戰備,那時真的是X到無力,但是也留下難得的人生回憶.

9527 發表於 2008-3-22 16:22:55

群眾事件防處處理的範圍比聚眾事件來的大、廣,因為包含了民眾抗爭事件,但民眾抗爭事件的處理是屬於事業主管機關的,並不像集會遊行一樣,因為民眾抗爭可以在廠庫裡不一定要在道路或公共場所舉行,所以像企業勞資抗爭事件等事件,是由中央的勞工委員會或地方政府來管的;公害糾紛則是行政院環保署或地方政府。要動用到憲兵及警力,基本上是不太適合的,除非有非法情事才會動用到警察權。
而聚眾防處是針對集會遊行為主等非法集會的,但並不包含民眾抗爭事件,除非民眾抗爭事件是道路或是公開場所舉行抗爭,而有未經地方警察機關及處所管領人的同意時,才能算是未經許可的集會遊行。
所以群眾事件、聚眾事件還是有一些差異性存在的,當然群眾事件演變成聚眾事件是有可能的,但我想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憲兵在群眾事件演變成聚眾事件前,前去處理的新聞吧。因為像勞資、公害等事件新聞還沒報導過,憲兵去處理的。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8-3-22 17:11:16

小弟服役的時候,業管的教案,以及憲校受訓時,教官都是講「群眾事件防處」。
或許後面有改?也或許如9527長官所分析的,聚眾事件與「群眾事件防處」是不一樣的,可能後面的基層幹部搞混吧?

鍋太圓 發表於 2008-3-22 17:28:48

80年該黨在中山足球場的活動事件,具當時的情資了解參與活動人數應有將近一萬左右,活動內容就跟現在的大型造勢晚會一樣,批評,煽動內容不斷,民眾的情緒越來越高漲,長官說怕到時失控的話他們會轉到總統府前去亂,所以我們也從在待命的憲令部移動到台灣銀行總行待命,當時憲兵和警察都有出動鎮暴部隊到相關地方去佈署跟待命,所以以這件事件來說是屬群眾還是聚眾事件還是都一樣,就看大家如何定論了.

張致華 發表於 2008-3-22 21:21:15

早年的鎮暴沒有機會參與,解嚴前後的群眾事件卻參與盛事
這也是當年加入憲兵始料未及之處:drl:

只要選舉的日子,床頭前都是鎮暴裝備,不時督導鎮暴預備情形
在選舉前後期間,比較沒有所謂抗爭的運動
反而是在"特殊議題"上的群眾運動,最常常出現脫序的現象:drl:

阿士 發表於 2008-3-22 21:52:10

80,81兩年都因選舉而進硬漢營待命,且在選舉日前一個多月就進駐
本營營部與本連(軍團連)進駐,配合其他軍中連排編成暫編營
當時暫編營231與整訓營318各負責自己的責任區域
我們當年重點區域為台中市幸好洪奇昌順利當選平安無事
318則因蔡同榮落選發生群眾滋擾事件下去嘉義一個星期
後來的暫編營不用進駐整訓營區操練真是幸福啊!

conan 發表於 2008-3-23 00:20:51

今天下午才看到特車連的水砲車在五股出現
本人一陣嘀咕
為何要白天出現這車
不是很敏感嗎

byronliao 發表於 2008-3-23 03: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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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特車連已經遷到泰山,五股、泰山是他們活動範圍,
水砲車出現在該地區,應該算是正常與合理,只要不出現在北市都行: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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