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269C570T 發表於 2007-1-22 14:54:37

針對後憲論壇相關紀念品及徽章標記作為會員個人使用以外之用途聲明

針對後憲論壇相關紀念品及徽章標記作為會員個人使用以外之用途聲明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以下簡稱本論壇) 成立以來,係以為促進憲兵暨軍事學術之精進,聯繫憲兵暨其他軍種同袍之情誼為宗旨,期間由本論壇發起或由會員提議製作或團購多項專屬本論壇的紀念品。

本論壇相關紀念品及相關衍生之徽章標記皆為相關原創人授權予本論壇使用,除本論壇發起之正式活動外,參與團購者價購後可自行於其他各項場合供個人佩掛使用,但不得作為個人使用以外之用途,如單位或是團體之識別標誌等。

由於本論壇無從監督與考核,如有以上情事,將會造成該團體等於後憲論壇的錯誤印象,該團體成員在外之言行,也極易影響到本論壇聲譽。是故,非本論壇發起之論壇正式活動,或本論壇授權之團體,皆不得在未經本論壇允許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本論壇發行之紀念品或本論壇專屬之徽章標記,以免侵害本論壇之權益,又極易混淆視聽。

如需使用本論壇紀念品或徽章標記作為個人使用以外之用途,請於本論壇適當版面提出申請,經管理團隊(含原創作人)審核並於論壇公開回覆同意後,始得使用。如未經過本論壇同意而擅自使用,本論壇將保有相關法律追溯權,以維本論壇之權益。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管理團隊敬上
副站長兼發言人 (新聞聯絡人)李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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