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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 勇!13樓火警 士官長徒手攀牆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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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103 發表於 2010-7-20 07:12: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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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有一名海軍陸戰隊士官長昨晚在高市鹽埕區家裡,看見一旁大樓遭廟會煙火波及起火,趕來救火的消防車又被廟會人車擋在外面,於是發揮攀岩戰技,徒手攀爬上火場滅火,他從12樓往上爬到13樓,踏著只有30公分寬的大樓外牆,相當驚險。


士官長成了打火英雄,重回現場,當時這位海軍陸戰隊的士官長,就像這樣爬過小窗,當時180公分的他,一手拿著滅火器,另一手就撐著牆壁,走了5公尺,腳下踏的是只有30公分的牆簷,站的高度足足有13層樓高。

海軍陸戰隊士官長洪奕州:「時間還蠻緊急的,不過趕快仍夠找最近的路線,直接過去滅火,走到那邊掉下去,應該有13樓高,當時沒有想這麼多,以趕快滅火為主。」

從12樓要爬到13樓滅火的士官長,被民眾當作救星,因為真正的救火人員都已經在路上要來救火,到了巷子口,卻是進不來,消防車整個被廟會人車擋到,根本進不去,只能在路口乾著急,還好士官長的即時出現,救火情景,也讓圍觀的民眾在底下紛紛拍手叫好。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9/8/29j0g.html
心得: 早上邊吃早餐邊看報紙 看到了這則振奮人心的消息! 國軍弟兄可以不顧自己的安危 冒險搶救民眾財產與安全 這是值得我們敬重的!
猶記得在火車站裡憲兵老學長的紀念碑嗎? 又是一個令人尊敬的例子! 看水果報說 這位二等長來自特勤中隊 身手上以及受過的訓練上當然有別於一般軍人
攀岩攀降的戰技能夠學以致用對受訓者而言 也是種鼓舞吧! 我熊熊想起在戰鬥營時憲校的戰技教官 MPSSC教官乃至於CPR急救訓練的醫官 他所留給我的
是什麼呢? 每一個動作 每一次練習過程或許枯燥無味 但是當你遇到狀況的時候 你會很高興 自己會這些東西

最後 士官長的事蹟小弟很是敬佩 但是也奉勸大家 這種情況下還是交給消防人員比較保險 畢竟徒手攀爬還是很危險的...
cyclo0916 發表於 2010-7-20 07:53:29 | 顯示全部樓層
莽夫行為,會攀岩爬牆,是怎樣!掉下來還不是一樣殘了死了!這是莽夫! 國家培養妳不是要你徒手去做那些事! ,自己的安全行為不顧也要為家人著想阿! 如果掉下來誰要負責,家屬不會要國賠嗎?
   該給專業就交給專業吧! 此行為不可取!
這事如在電子廠是罰錢外加永不入廠! 在杜邦公司這事發生直接革職! 安全是最重要的!

[ 本帖最後由 cyclo0916 於 2010-7-20 07: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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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ka 發表於 2010-7-20 09:30:45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位士官長的精神我很敬佩
但是行為小弟很不贊成。
先不論培養一位特勤人員要花多少國家稅收,而是沒有確保就進行這樣的橫渡動作,實在是不可取,尤其手上又拿了滅火器,重心晃動的更厲害。
我直接說吧,士官長把攀岩的三點不動一點動的意思給弄錯了................
另外,我又要開始批媒體了
別人的孩子是死不完就是了?讓士官長重新上去示範,好讓你們拍的過癮
那掉下來時誰要負責?
正在看我回文的媒體,你們會不會反省啊?

[ 本帖最後由 sharka 於 2010-7-20 09: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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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431128 發表於 2010-7-20 10:22:37 | 顯示全部樓層
高樓上十分危險的動作
我看到記者居然要求士官長重複一次
我的手心跟腳底
都已在冒汗啦
S171236 發表於 2010-7-20 10:28:15 | 顯示全部樓層
這行為不值得取,火滅了,頂多得到些掌聲,
萬一掉下來了,傷心的是誰,心碎的是誰,    別人會理你嗎
神兵 發表於 2010-7-20 19:19:39 | 顯示全部樓層
他的行為是好是壞其實他自己最清楚

雖然醬很危險

但我很想知道當時為何身穿海陸迷彩服

但他的行為回家應該會被母老虎狂電夾懶蛋吧
 樓主| d61103 發表於 2010-7-20 19:42:24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也看到了這個問題 就是媒體居然還要求回到現場(模擬情形) 而且軍方還答應...
或許是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機會吧? 也或許陸戰隊對自己很有信心
但是就像上面幾位學長說的一樣 如果真的掉下來誰要負責呢?
今天為了救火 士官長可以不顧自己的安危 冒險攀爬 難道也要為了滿足媒體拍攝的需求
再拿性命賭一次嗎?
不值得啊!
kuda1994 發表於 2010-7-20 19:44:13 | 顯示全部樓層
蘋果日報【羅琦文、李菁豪╱高雄報導】高雄市七賢路一棟大樓十三樓頂樓前晚失火,海軍陸戰隊士官長洪奕州騎車路過,立刻見義勇為,爬出十三樓窗戶,兩手拎滅火器,踩著三十公分寬的牆簷,憑著攀岩戰技保持平衡,緊貼外牆、靠近起火點,撲滅火勢,住戶和圍觀民眾看到他驚人的救火本領,紛紛鼓掌叫好,高呼:「英雄!」


藝高膽大
這場火警發生在前晚約八時。洪奕州(三十二歲)說,當時他正騎車準備回部隊,目睹廟會活動施放的煙火掉在該大樓十三樓頂樓,隨即傳出火光,疑因煙火引燃頂樓的雜物和花草,他先請民眾報案,隨後衝進大樓對管理員說:「頂樓起火了,你趕快疏散住戶,我去滅火。」


牆簷狹窄僅30公分
洪奕州左、右手各拎一瓶滅火器上樓,發現無路可通到起火點,蛙人出身的他爬出十三樓窗戶,身體緊貼牆壁,沿著寬約三十公分的牆簷前行十公尺,拿滅火器朝起火點滅火,他來回三趟、用了五瓶滅火器撲滅火勢。住戶和圍觀民眾約五十多人鼓掌叫好,驚呼:「你真是英雄,謝謝你!」
為善不欲人知的洪奕州,未留下名字就回部隊,但被剛好在現場的友人認出,此事才傳開;消防隊趕到現場處理殘火時,洪已離去,多名消防員昨天得知洪的救火事蹟,大呼:「太神勇了,真不可思議!」
洪奕州昨回想當時情形說:「我評估自己在部隊受的攀岩戰技,可以讓我保持平衡,安全靠近起火處滅火再安全返回;就像作戰一樣,做完評估就去執行任務,當時腦海和心中沒有害怕和恐懼。」
昨天軍方應媒體要求,讓洪奕州重回現場模擬救火經過,住戶頻頻誇讚:「看來又會爬牆又會滅火的蛙人,比只會爬牆的蜘蛛人還要厲害!」
陸戰隊政戰副主任張壽齡上校表示,會在部隊中公開表揚洪奕州義行,洪未向部隊報告此事,部隊是經媒體告知,洪跟部隊長官說:「很高興能協助民眾滅火,沒想過要讓其他人知道,所以沒報告。」


「應交消防員處理」
高市消防局主任祕書林基澤提醒,第一時間發現火警,若火勢不會危及自身安全,可就地拿滅火器材滅火;但若火勢太大,危及自身安全,「須立刻逃生,交由專業消防人員處理,切勿冒險,以免發生危險。」至於軍方應媒體要求,請洪奕州模擬救火過程,林基澤認為太危險,在十三樓的高度模擬這些動作仍有風險,最好避免。


洪奕州昨回火警現場,模擬爬出13樓窗外,手持滅火器沿著寬約30公分的外牆,攀行10公尺,到靠近起火處滅火,來回三趟,共用掉五瓶滅火器。羅琦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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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學長
士官長是趕收假騎車經過火警現場
所以穿迷彩軍服
令人感動是為善不欲人知
剛好被中視記者也是他的教官全程拍下,才被知道姓名
要是所有休假員警都能如此,不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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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103 + 1 哇勒... 小弟的新聞內容跟學長的有點出處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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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t 發表於 2010-7-21 01:45:16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洪姓士官長一開始的出發點是不錯,發揮在陸戰隊所學的技能學以致用,可是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如果在此發生了甚麼意外就不太妙了    所以還是希望量力而為   做好確保自身的安全再來下一步的動作才是正確的救援方式
cinematsao 發表於 2010-7-21 07:53:40 | 顯示全部樓層
所以
是不是從此以後
所有的消防隊員
都要送特戰麗陽營區受訓
結訓後才能任用?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
我都覺得這真是本末倒置
救災救火的職責
應該是消防署負責
國軍部隊的本質理應是備戰應戰
每次發生天災人禍
輿論只會批評國軍部隊救災不力
為何不會批評主管機關消防署?

這次士官長的義舉也是如此
當時那些消防隊員都在幹麻?
士官長想到這樣做
那消防人員呢?
在旁邊看好戲?
為何沒有消防隊員跟進?
或是想出其他方法去打火?
還可以眼睜睜的看著士官長來回三趟?

更妙的是
還沒人檢討消防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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