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409 2006-9-23 10:59
請大家替特訓發生意外的金山消防隊員韓宏裕祈禱
相信大家都有看過這則新聞,事情發生於本月12日上午台北縣消防局金山分隊隊員韓宏裕(26歲)通過基層消防警察考試,今年3月分發金山消防分隊,7月1日參加台北縣消防局舉辦為期3個月的特種訓練,在當天清晨跑完8000公尺後,8時許與同批50名隊員開始下水暖身。韓員游不到20公尺突然停止,呈現「水母漂」姿勢,隊職官及其他隊員10秒鐘內將他拉上岸,緊急施作CPR心肺復甦術,送醫前一度呼吸心跳停止,送永和耕莘醫院打強心針後,恢復生命跡象,因腦部缺氧過久昏迷不醒,轉送台大醫院醫生診斷為造成嚴重吸入性嗆傷,目前正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中。
[color=Blue][size=4]拜託各弟兄請大家替特訓發生意外的金山消防隊員韓宏裕祈禱,
因為他至今仍靜靜的躺在台大加護病房尚未清醒~~~
現在說什麼都沒有比他趕快清醒重要不是嗎?~[/size][/color]
jershiou 2006-9-23 11:23
回學長:
蘋果日報報導的內容跟學長所言有所出入
不管今天事情真相為何
溺水腦死已成事實
學弟我在看完影片之後心裡很難過
才知道什麼是人溺己溺...
希望大家能為韓宏裕隊員祈禱 祝福
影片網址 : [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Video/0922.wmv][color=Red]虐殺紀錄片曝光 魔鬼泳訓害人腦死[/color] [/url]
寧安 2006-9-23 11:24
[quote]原帖由 [i]fire409[/i] 於 2006-9-23 10:59 發表
相信大家都有看過這則新聞,事情發生於本月12日上午台北縣消防局金山分隊隊員韓宏裕(26歲)通過基層消防警察考試,今年3月分發金山消防分隊,7月1日參尼?000公尺後,8時許與同批50名隊員開始下水暖身。韓員游不到 ... [/quote]
有看到這則新聞... 相當痛心... :mad:
如水果報導... 簡直是虐殺(個人看法), 這一切教育訓練以及教官人員素質以及相關手冊規範制度, 希望能早日落實, 不致再度發生... mp01
同時衷心祈禱韓宏裕隊員奇蹟出現早日康復!! :)
mp338 2006-9-23 11:35
[quote]原帖由 [i]jershiou[/i] 於 2006-9-23 11:23 發表
回學長:
蘋果日報報導的內容跟學長所言有所出入
不管今天事情真相為何
溺水腦死已成事實
學弟我在看完影片之後心裡很難過
才知道什麼是人溺己溺...
希望大家能為韓宏裕隊員祈禱 祝福
影片網址 : 虐殺 ... [/quote]
我看了也是難過!
跑了8000m後,除了體力不支之外,
我看他好像不大會游泳,
教練有疏忽,沒注意學員生體狀況.
希望韓宏裕能轉危為安.
雲生 2006-9-23 11:41
[quote]原帖由 [i]fire409[/i] 於 2006-9-23 10:59 發表
相信大家都有看過這則新聞,事情發生於本月12日上午台北縣消防局金山分隊隊員韓宏裕(26歲)通過基層消防警察考試,今年3月分發金山消防分隊,7月1日參尼?000公尺後,8時許與同批50名隊員開始下水暖身。韓員游不到 ... [/quote]
跑了8000公尺再去游泳的確有可能體力不支
如同發哥所說希望安全制度能早日落實不樣再發生同樣的事
願韓宏裕早日康復
瘋狗 2006-9-23 11:49
唉~~這樣抱出來只會讓以後消防隊以後的訓練變的根陸軍一樣,變戰鬥營跟一堆少爺,上火線怎麼辦!!陸戰隊游泳也是啊!先練一分鐘,不到一分鐘抬頭的用腳踩下去,接下來的是長泳跟深潛,台灣算人道了,光看美軍UDT的訓練哪一場游泳沒人昏倒啊!!長泳都有教練穿潛水設備跟游,徒手深潛換氣跟減壓訓練不小心的話流鼻血還只是小事,這方面請UDU_UDT兄來說說好了,爆破隊也是要求能徒手深潛的單位.魔鬼訓練都依照人員減輕那能訓練出什麼隊員?看錄影帶該員被壓下水裡的時間不超過一分鐘不會是主要原因,應該是其他課目時造成,媒體的亂報導會造成消防隊以後的訓練及傳承消失,從該員害怕驚慌害怕的態度來說就應該刷掉他了.教練應該問他行不行,不行就叫他回家吃自己,不要強迫!!
我祈禱該員早日恢復,還有消防隊的魔鬼訓練照舊但是人道一點,不玩的就回家吃自己就好別強迫了!!
[[i] 本帖最後由 瘋狗 於 2006-9-23 11:59 編輯 [/i]]
上尉連長 2006-9-23 12:15
個人認為助教明顯涉及殺人未遂罪嫌...而且兩位助教在做CPR急救的過程不但錯誤連連.延誤急救的黃金時刻!
身為第一線的急救人員執行急救動作卻都是錯誤百出.叫老百姓該如何以對....負責該項訓練的負責單位主官已予以嚴懲.並繼續加強落實人員的素質訓練!
另fire409 學長...我們大家的期盼恐要落空了...如下:
消防員韓宏裕訓練時溺水腦死 家人不捨但決定近日拔管
台北縣消防隊員韓宏裕,因為嚴苛的魔鬼訓練而嗆水腦死,目前人還在加護病房,但由於當時嚴重缺氧,醫生判定韓宏裕情況比植物人還差,家屬決定兩三天內就要拔管,將人送回南部。
拿著弟弟小時候的照片,韓宏裕的哥哥韓宏德、姐姐韓淑蓉強忍傷心,因為現在在加護病房的他,只是個靠呼吸器維持生命的植物人了。
家屬決定就在這兩天要拔管。姐姐韓淑蓉翻著弟弟考上消防隊員這一年來所做的筆記,看到他所做的努力,他為了拿到一張警消服務證,在日記中還寫著,當初要當警消是因為想做這份工作,想要冒險犯難,想要救難救人,現在卻什麼也做不了。
能做消防人員是韓宏裕從小的夢想,五、六本的筆記不是課程訓練,就是他對自已的期許,只因為訓練過程太過嚴苛,扼殺了一個年輕的生命,而這一切都是可以避免的,對家屬來說又情何以堪。
來源:更新日期:2006/09/23 11:35 東森新聞報 記者:記者郭淑靜、張仲華台北報導
revive15 2006-9-23 12:18
在下看了也是發抖~~~:L
不小心回想到~~軍中那一段~~游泳課~~
兩個學長~套著游泳圈(10噸半的內胎)
把我拉到~200米那~~~把我丟在那~~叫我自己游回岸邊~:L
數不清幾次~~只知道那一天我喝了不少水:L
嗆了不少次~~~那一種感覺挺:L
對一個不會游泳的人~被拖到200米~踩不到地的感覺~天丫:xd:
:cry::cry::cry:
但太爽的訓練造就的只是米蟲~嚴格的訓練~才會造就精實的部隊
嚴格和苛刻的訓練~是為了活命~
so~我還是挺感慨的~~:)
[[i] 本帖最後由 revive15 於 2006-9-23 12:28 編輯 [/i]]
0050 2006-9-23 13:19
第二百七十八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二百八十四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
金。
第二百七十六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我覺得該學員不會游泳
教不會可以0分可以退訓
不該這樣玩死他
不要告訴我這是為他好
你會用這種方法教你的小孩或朋友或兄弟嗎
只有在軍警這種沒人性的地方才會發生
陳俊榮 2006-9-23 13:32
看完影片後..發現不只是虐待..過失殺人..
影片中..兩個領有救生員救練証的教練..
連最基本的CPR急救都明顯錯誤百出..看了真讓人難過..
急救時..右手下壓額頭..左手兩指幅輕輕抬起下顎讓呼吸道暢通..
影片中這個步驟沒做..就實施心臟按摩..人工呼吸..
心臟按摩也沒有按照節奏按壓..15下+人工呼吸..
:crw::crw::crw:
不知道該說什麼~
9527 2006-9-23 20:06
[url]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923/11/4dcd.html[/url]
我轉貼部份電子報片段,全文在上頭的雅虎電子報網址
[color=Red].....更讓家屬無法釋懷的是,當韓宏裕被送到醫院後,當時訓練他的2個教官,還謊稱韓宏裕是自己溺水。
面對家屬和社會的責難,這3名游泳教官,終於出面公開道歉。
對於為何要用這種不人道的方式來訓練,以及說謊話來推卸責任,2人竟都只說不知道.......[/color]
---------------------------------------------------------------------------
這些教練真的很過份,這是一條人命而不是一般的錯,第一時間還說謊,昨天我看新聞時就覺的很過份,不止是這二個助教要負責任,連他的長官做假筆錄也是要付法律上的責任,就像今天那個被採訪的人講的一樣,他必須把影帶給大家知道,無論如何也不能隱藏真相,或許他講的話是在會這件事情爭個『理』字,但實際上消防員工作危險性很高,如果他們平日看到同事出意外,而長官確虛偽造假做假筆錄,隱藏真相的話,那看在眼中的基層同仁怎麼會去在出勤時賣命?他又如何能知道及確保那天換做出意外的事,他的長官也會不會這樣的對他呢?
23053 2006-9-23 21:01
確實嚴苛的訓練,可以造就個人一身的本領,
但訓練官應該在訓練開始前,
應該多加注意學員的的狀況,
老話還是那句:事情發生了,除了該檢討責任歸屬之外,
以後這種事情還是該多加注意,
不要再發生了,
希望韓宏裕可以發生奇蹟,平安回來,
也希望訓練的傳統不要因噎廢食,
不然以後上火線只會再發生更多這種事而已…
HOPE小饅頭 2006-9-23 21:18
前幾天看到這則新聞覺得很難過
聽過很多服役過的同學朋友,就知道在軍中的訓練是很嚴苛的,我知道所有的訓練不只針對体力,還有意志力,但如果能夠小心安全不是更好嗎?看了那段影片,我只看到他一直被人拉下水要游泳的部份,但就覺得很難受了,因為他給我的感覺是他快游不下去了,但那二個人還硬要逼他游.就如同學長說的,他如果不行就讓他退訓,或者改天再測,難道不行嗎?然而做錯事的二人在事後說謊更是讓人心寒!
chenpailiang 2006-9-23 21:22
剛新聞又在播....家屬決定在未來兩三天內拔管...讓韓宏裕安心的離開了....
因為醫師說他的狀況比植物人還糟.....希望這次的教訓可以給當局一點警示~~~
9527 2006-9-23 21:46
我覺的這件事情真的要嚴辦,看在打火弟兄的眼裡真的不是滋味吧,明明一群受訓的同學都看到及目賭了,長官還睜眼說假話,做假筆錄讓事情沒真相,隱瞞家屬真相,這樣怎麼能讓打火弟兄為國家賣命,而且人都會有意外的可能,消防隊員的工作機率發生比較高,看到長官這樣搞,難保那天自已出了意外長官也會比照辦理隱瞞真相給家屬,一件讓在場人士對於國家會事後照顧家屬的承諾都消失的盪然無存了,怎麼會無後顧之攸的衝進火場救人,更別說是賣命了。
寧安 2006-9-23 22:16
我個人感想...
[b]1) 訓練 : [/b]消防隊員泳訓是通才訓練, 就算課程再怎麼嚴苛也不應以特戰蛙人泳訓來比擬, 因為特戰蛙人是先挑適體能者後泳訓, 再不適者退訓, 消防泳訓不該以為比較, 該檢討.
[b]2) 教官 : [/b]素質奇差無比; 已不是過失殺人可定斷, 錄影帶可證明是故意殺人; 也就是謀殺, 怎可讓有謀殺意圖劣質人員擔任教官職? 無非是將殺人犯置於救人英雄可列, 該起訴.
[b]3) 長官 : [/b]第一時間後的發布公開說明根本就是公然說謊, 顯然是瀆職, 偽證, 偽造文書, 窩藏罪犯, 如此長官; 根本不適任擔任何長官惡劣不可赦, 天地誅滅, 該判重刑, 該查辦.
fire409 2006-9-24 11:55
[wmv]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Video/0922.wmv[/wmv]
看到影片可以說:這位弟兄是不太會遊泳吧! 因為人家壓他下水他一直要上來,我想是在上踩水吧!不過二個人教一個人,也太扯了吧!可見北縣人力太多了喔!當你看到一個人都一直在吃水了,還不停手給他上岸 還在叫加油!叫什麼加油![color=Red]就像我們在火場溫度很高叫你加油進去你會進去嗎[/color] ? 不說二位助教到底怎樣?當一個老師的人最重要是什麼 (學員生命) !
[color=Blue]當時我們上潛水,教官因為我們安全問題!差點和釣客幹起架來[/color],[color=Red]這才是教官[/color]。如果你不去重視別人生命,別人也不用重視你生命不是嗎? 還一大堆同學說支持誰?支持誰?支持屁啦!你們可以替他受刑嗎?替他向家屬說SORRY嗎?誰可以替他受這些才說話!
不過我想這件事可以改變這二個助教的所有了,還有北縣課長的作為實在是 ....真是高手 (為什麼當時要說謊) 這句話。真是太會推了吧!要是我是這二個助教,我一定把所有人都拉下水,人家上面都不支持你了!還忠心護主,真是豬頭吧!人都說要死也要拉個墊背的,長官好像每個人都對這二個助教,有情有義!這二位助教死也要自己擔下責任,你在坐牢,長官還在喝什麼花什麼酒,你們真是笨到可以啦!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啦!由是這種長官好像出事我都沒有責任。長官永遠不會錯! 這是銘言不是嗎?
這起事件被披露後,北縣消防局立即作出懲處,[color=Blue]該局教育訓練課長陳百瑞降調非主管階級的企劃課課員並記小過二次,小隊長李永傑記小過二次,分隊長顏一加記小過一次,當天五名泳訓教官全數撤換[/color];[color=Red]而直接相關的二名助教陳振偉、吳慶和各記一大過並降調原職[/color]。[color=Blue]這項懲處已送縣府,定二十五日由送考績會審議,至於二名助教業務過失傷害部分,則交由警方移送法辦。 [/color]
至於北縣消防局長顏振嘉深感督導不周,對全案感到遺憾難過,二十三日向縣長周錫瑋口頭請辭獲准,並表示,縣府絕對會負起責任,全力協助韓員後事及照顧家屬,至於事件的原貌亦將儘速於調查釐清後對外公布。
fire409 2006-9-24 12:04
再來我來講講我的看法!我不會原諒陳振偉、吳慶和的。他們根本不配當人家的學長,叫你一聲學長,是尊重妳的期別!你的經驗,不是讓你可以欺負學弟的。
我曾鄉下的地方待過,也帶比較都市的地方待過,比較之後,都市地方學長學弟制很明顯。而且為了要在那團體生存,所以壓力很大,每個人身體構造不一樣,體能也不一樣,所以不要以自己的標準去檢視別人。
在鄉下,老學長也是從都市調回來的,但相處起來,就多了很多人情味!學長看學弟,就像爸爸看兒子,他們也有受過救助訓,也是在大都市待過,但他們知道:體能不是一輩子都可以一直是TOP的。他們也有很多感慨!體能強、我救助隊!
所以個人覺得整個體制都要改,不是出了事!畏畏縮縮,還想要瞞天過海、一手遮天!憑良心講:多半人都為了這一份薪水,不是大部分的人都喜歡這工作,甚至是認同的,為了一個訓練賠掉了,這麼多的成本。
大家真的事要好好檢討才對,歷史也許可以原諒但不能忘記,這是小弟的絀見!
a855979 2006-9-24 12:36
也太過分了:drl::drl::drl:
不會游泳是這樣訓練的...:chr::chr:
氣到沒話說:cool::cool:
瘋狗 2006-9-24 20:24
但是就那錄影帶來看,光是那幾次壓下水,並不會造成溺斃,一次都不超過三十秒,該員也有浮上水面換氣的機會,我認為訓練雖不人道,但訓練方式不至於溺死,該員應該不是沉在水中無法換氣致死,應該是氣管因為嗆水無法換氣而窒息,或是腹中有食物在運動中噎住氣管,應該改進的是助教的素質跟經驗,該員臉部泛黑表示已經缺氧了,再來氣管沒檢查有無暢通,CPR有屁用!!乾脆送去UDT代訓算了,教官經驗豐富,經驗更是一極棒!!很多退伍都當救生跟潛水教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