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勳 發表於 2006-4-28 09:55:39

強制險可申請理賠(一定要看喔!)

強制險可申請理賠(一定要看喔!)



昨天去客戶那。
客戶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左小腿骨折。
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客戶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
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載明 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
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
這樣就可以了。


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150萬死殘理賠,
和20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
肇事逃逸20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

步驟: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
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 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想到客戶憤憤不平的說, 當時警察只丟下一句話:"您卡衰!"。
而警察也不會主動提醒受傷者, 能自己申請理賠,只會說風涼話。
唉...希望這些警察都能更專業點。


強制責任險,若對方車跑了,我們的車體是不能要求由己方的強制險理賠?
因政府強制險,只負責"人"的理賠。
每一人死殘上限是150萬,醫療費是20萬上限。
故車體部份不得要求由強制險理賠。


但若您有買車體損失險 (如甲,乙或丙式車體損失險)
則對方逃跑,只要自己有向警方報案,就一樣可獲得自己產險公司的車體險理賠。


萬一出險時,收據多印幾份(都要蓋醫院章)。
同一個費用,至多可申請三份理賠。
第一份:原始收據交給個人壽險或團體險的保險公司(實報實銷)。

第二份:收據影印本,交給強制險的產險公司申請政府強制責任險理賠。

第三份:申報所得稅時,醫療列舉扣除額,申請減免申報。

大盤帽提出建議:
感謝 政勳兄臺 轉貼分享本帖有關保險方面的常識,嘉惠所有會員!!..:o
惟本帖內容屬實用之生活常識,為免內容有所誤謬,可能引導讀者局部之錯誤觀念..建議 政勳兄臺 補載明轉貼文章之出處,以供讀者自行研判參考..:)
謝謝您的合作!!

[ 本帖最後由 大盤帽 於 2006-4-28 17:19 編輯 ]

二等士官長 發表於 2006-4-28 10:06:58

回復 #1 政勳 的帖子

目前民眾對保險制度瞭解的程度不足,
經常喪失本身的權利,
小弟前陣子在國外也發生了一點小意外,
住院兩天並動手術,
於國外的醫院自費,且費用極高!
但是小弟國內的健保、公司的團保、及私人的意外險等…
都可以申請理賠,
問題是如何獲得醫療証明的正本?和收據的正本?
因為健保和保險公司都要求正本!!!

sharka 發表於 2006-4-28 10:07:00

感謝學長分享,記住了
有疑惑時再請教學長

troop_Red 發表於 2006-4-28 10:43:38

保險對我們是一種保障 . 很多人還一直存在著 .
我還年輕 . 我沒那麼倒楣 . 為何要多花錢的觀念想法 .

但是我們從經驗中得知 . 意外不挑年齡 . 棺材不是老人的專利 .
既然如此 . 怎麼會是多花錢呢 ??

保險是在預防萬一 . 意外或突如其來的疾病是任何人所無法預料的事 .
現在 . 那麼多父母燒炭自殺 . 隨機搶劫 . 飆車族逞兇 . 酒後一言不合 . 老人及幼童的安全問題 .
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發生的意外 . 都會影響到災難過後的經濟問題 .
孩子沒了父母 . 老人遭到棄養 . 殘廢無法工作 . 諸如此類的後續問題怎麼辦 ?
這並非庸人自擾 . 就算不想想自己 . 也要想想家裡的長幼 .
在日本 . 一個人平均擁有4張以上的保單 . 這表示幾項訊息 ...

1 . 穩定的收入 ( 生活穩定性高 ) .
2 . 依保單價值可計算出身價 .
3 . 具有資產分配的觀念 .
補充 : 這也是對方決定是否願意與你共結連理的一項重要依據 .

對一個家庭而言 . 這是有很多好處的 .
所以這是花小錢 . 省大錢的最佳範例 .

前提 . 對保險從業人員而言 . 這是應盡的義務 . 也是應盡良心的事業 .
過去保險會被排斥 . 一方面是傳統觀念 . 一方面是保險從業人員本身的作為 .
尤其是後者 . 大家可以看看 . 我們的保險服務人員是不是收費或有新產品的時候才會出現 .
如果是這樣 . 良心的建議您 . 換了他 . 以免在真正需要他的時候 . 卻沒出現 .
那真的是會氣急敗壞 ......

[ 本帖最後由 troop_Red 於 2006-4-28 10:48 編輯 ]

志明 發表於 2006-4-28 14:45:21

原帖由 二等士官長 於 2006-4-28 10:06 發表
目前民眾對保險制度瞭解的程度不足,
經常喪失本身的權利,
小弟前陣子在國外也發生了一點小意外,
住院兩天並動手術,
於國外的醫院自費,且費用極高!
但是小弟國內的健保、公司的團保、及私人的意外險等… ...
正本....
在您向醫院申請時先跟醫院說明您要幾份
醫院就會在醫生寫好後先行影印
難後再蓋上醫院的大印章
這就可全當正本..
如果是蓋章後再影印就不算是正本了
應該是這樣吧...

大盤帽 發表於 2006-4-28 18:14:02

原帖由 政勳 於 2006-4-28 09:55 發表
萬一出險時,收據多印幾份(都要蓋醫院章)。
同一個費用,至多可申請三份理賠。
第一份:原始收據交給個人壽險或團體險的保險公司(實報實銷)。

第二份:收據影印本,交給強制險的產險公司申請政府強制責任險理賠。

第三份:申報所得稅時,醫療列舉扣除額,申請減免申報。...
小弟就個人所知,對以上所提三份理賠,做補充說明..:)
第一份:原始收據交給個人壽險或團體險的保險公司(實報實銷)。
"原始收據"就是一般保險公司所謂的"正本收據"..所有的醫療院所,都只能依病人的實際醫療費用,開具一份"正本收據"..
所以當個人投保兩家以上的醫療保險時,由於"正本收據"只有一份,所以只能獲得一家保險公司的理賠金(實支實付型的醫療保險)..:Q
除非保險公司在理賠金給付條件中載明..<接受"收據影本"或"醫療費用明細單"申請理賠>或<無"正本收據"時,得以日額(或定額)計算,給付理賠金>或<本醫療理賠給付為"定額(或日額)給付型"醫療保險,檢具醫師診斷書即可申請理賠>。

第二份:收據影印本,交給強制險的產險公司申請政府強制責任險理賠。
"收據影印本"在保險公司方面,認定其為"醫療費用明細單"。
通常在各醫療院所,所開立的這類影印本(加蓋醫療院所的印章),都會另外收取"證明書費用"..總之,是要花錢才買得到的東西,所以沒有數量的限制,端看個人的需求數量來申請開立,付費取得。

第三份:申報所得稅時,醫療列舉扣除額,申請減免申報。
如果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是以"標準扣除法"來申報..那麼在"醫療費用方面"的列舉扣除額,便無用武之地!!..:L
而國稅局若經仔細查核,發現該筆醫療費用已經由保險公司理賠支付,則該筆費用亦無法列入"減免申報"的扣除額中..
不過在實務上,國稅局通常是沒有那麼多人力與時間,來仔細查核那麼多的納稅義務人所申報的內容的..:lol

以上為小弟個人過去的工作經驗所知,如有錯誤之處,敬請大家提出指正,也讓小弟能學習成長,修正錯誤..謝謝!!:o

[ 本帖最後由 大盤帽 於 2006-4-28 18:19 編輯 ]

大盤帽 發表於 2006-4-28 19:07:38

原帖由 二等士官長 於 2006-4-28 10:06 發表
目前民眾對保險制度瞭解的程度不足,
經常喪失本身的權利,
小弟前陣子在國外也發生了一點小意外,
住院兩天並動手術,
於國外的醫院自費,且費用極高!
但是小弟國內的健保、公司的團保、及私人的意外險等…
都可以申請理賠,
問題是如何獲得醫療証明的正本?和收據的正本?
因為健保和保險公司都要求正本!!!...

報告士官長..

據小弟所知..
"醫療証明的正本"應該就是保險公司所要求的"醫師診斷書"..在證明病人的就診病名,過程與診療結果..
這個東西是只要咱們支付"證明書費用",要幾份就會有幾份!!..但各家的費用不一,大型醫療院所的費用通常較貴!!..國外的行情,小弟就不清楚了..:L
而保險公司通常只給付"一份診斷證明書"的費用(在申請名目上)..:Q

而"收據正本",在台灣的醫療院所,絕對都只會開立一份..其餘的都只能稱之為"醫療費用明細單"!!..國外的情況,推算情況下,大概也是一樣如此吧?!
在"健保和保險公司都要求正本"情況下,只能保佑那些<公司團保&個人保險>的理賠金給付條件,可以用"醫療費用明細單"(影印本)來實支實付申請,或是可用"定額或日額"的方式給付理賠金..這些在您當初投保時,最好考慮進去,不然就當作做善事吧!!(所繳保費等同用來幫助其他出險的保戶:L)

當然,還有一個例外情況..
就是當您的醫療費用,花費很多時,有可能超過某一家保險公司(甲公司)所約定的"理賠給付額度上限"..那麼,這時候您還有投保其他家(乙公司)的"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時,就可以將甲公司賠不夠的費用,由乙公司來理賠..:lol
只要請甲公司開立"理賠金額證明"(內載明..應給付總金額-已給付總金額=未給付總金額),把這證明交給乙公司作為理賠金額依據即可..:victory:(保險公司之間,有此默契)
所以,保險內容的選擇與投保額度的多寡,在投保當初是有必要確切了解與拿捏投保額度高低的..:)

附帶一提..
若是發生理賠事故的地點是在"中國大陸"..則台灣的保險公司(不論是本國或外商保險公司),一般都會要求保戶,在提出理賠申請時,同時付上"海基會"對所就醫的大陸醫療院所的"評鑑證明"!!
這個"評鑑證明"的正確名稱,小弟並不清楚:L..其實際的作用是要證明這家大陸的醫療院所,不是非法亂搞的黑心醫療院所,而是大陸官方認可的正牌醫療院所!!..原因為啥??..相信各位看倌都能理解..: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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