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0065 發表於 2006-1-11 10:31:21

原帖由 Infantry 於 2006-1-11 09:34 發表

對不起,我實在不得不問,這位daniel老弟,你可不可以先告訴大家,你從入伍至今,到底整個憲兵單位教了你們什麼?

我想一定是只強調術科/體能之類的,學科就隨便隨便。如果是這樣,你會提出這個問題,就不是 ...

說真的,可能是因為現在的憲兵都是從陸訓中心選出來的,
受訓的時間縮短許多,所以憲訓期間都沒有教導太多
我就是這樣來的,我對憲訓中心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出公差"
其他專業的課程最多只有三堂課的時間,
短短的五週時間就過去了
所以現在已經下部隊快五個月的我
對於"憲兵勤務"的內容有哪些?
一直都是很模糊的:htwl:

chrishuang 發表於 2006-1-11 11:01:47

原帖由 Infantry 於 2006-1-11 09:34 發表

對不起,我實在不得不問,這位daniel老弟,你可不可以先告訴大家,你從入伍至今,到底整個憲兵單位教了你們什麼?

我想一定是只強調術科/體能之類的,學科就隨便隨便。如果是這樣,你會提出這個問題,就不是 ...

Infantry兄:

您老終於點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憲兵現有的訓練方式是否能夠訓練出一個符合軍司法之執法性兵種,如果是管理領導幹部的話(如憲兵學校體系出來),我認為是免強可以,而如果是一般義務役的士官兵,那我想答案 Infantry兄應該明瞭了。

以我服役的經驗來說,在憲訓中心的前八周與一般的陸軍入伍訓一樣,所教授是以訓練出一個合格之步槍兵為前提,而後八周雖美名為憲兵訓,但其實整個重點是放在奪刀、奪槍、長短警棍、擒拿、盾牌攻防… 等戰技勤務,至於最重要的軍司法執勤訓練可以說是一筆帶過(老實說八周真的要訓練出對軍司法執勤原則了解的憲兵根本是緣木求魚)。

而下部隊後,所分發的部隊主要任務是門禁警衛勤務,因此對於所謂的軍紀糾察等勤務,便依照所配屬之營區規定執行(包含嚴重之違反軍法之事件),所以你問我是否有符合軍司法警察之最低要求,我的答案是否定的。(除了衣服穿的比其他軍種弟兄穿的挺,皮鞋比其他軍種弟兄擦的亮)。

我認為警察專科學校的訓練比較符合要求,雖然警察專科學校的學生體能訓練比我們憲兵差,但是至少警專學生受了兩年的司法警察勤務訓練(包含法律條文的基本認識)。

kyslin 發表於 2006-1-11 11:18:51

原帖由 Infantry 於 2006-1-11 09:34 發表

對不起,我實在不得不問,這位daniel老弟,你可不可以先告訴大家,你從入伍至今,到底整個憲兵單位教了你們什麼?

我想一定是只強調術科/體能之類的,學科就隨便隨便。如果是這樣,你會提出這個問題,就不是 ...

Infantry學長﹕

這個啊﹐憲兵的服儀要求並非是官方的要求﹐而是一般的部隊官兵基於憲兵的傳統自我要求所致。學科術科的教育則是靠以往在憲訓中心的課程訓練。不過現在的中心訓練時數縮短﹐是否真能操到體能同時又兼具學科養成﹐我看是很難了。

下到部隊﹐憲兵的勤務太多﹐實在難以再抽出多餘的時間好好的實施駐地訓練和勤務訓練﹐我想這是上層軍官需要檢討重視的問題。至於整理服裝﹐大多是弟兄們利用個人的零碎時間和休息時間做的。我想問題的根本在於上層官員的政令﹐所謂兵隨將轉。不過﹐不管是憲兵還是陸軍﹐很多部隊的東西是下部隊後靠老兵的經驗傳承﹐不是在中心學到的。如何落實官兵的本職學能和教育訓練﹐我想這是中華民國軍隊應該要檢討的問題﹐

[ 本帖最後由 kyslin 於 2006-1-12 11:12 編輯 ]

阿士 發表於 2006-1-11 11:54:49

很多東西是學長經驗的傳承,現在兵役期越來越短能教出些什麼
我們是軍中營配屬軍團一大堆奇奇怪怪的勤務,
例如:星光演習,寒訓勤務,常勝演習,xx演習一大堆,押送人犯,營區安全檢查,
眷村抓賭,財勤(到國庫領錢發薪水),...這些現在應該沒有了
如果沒有經驗的傳承實在無法完成,戰車怎麼指揮轉彎??沒學沒人敎你幫你怎麼會

最簡單的營區門口檢查來說,
手不可以伸入背包內翻動檢查,要請當事人翻給你看 車輛檢察也是要請他開行李箱翻給你檢查
如果遇到一個懂法律的,你手去翻她的背包檢查,翻完後,他自己檢查說他丟了錢是你拿走的,那你就麻煩了
查扣東西(違禁品)也要開查扣三聯單...一大堆小細節都是下部隊才能學到的

套一句當時罵新兵的話:[不會不學也不問,還怪中心班長沒有敎],本質學能是要自己充實的


kyslin兄你們好像當年接替我們到詠春坡整訓,然後到花蓮接替318營

[ 本帖最後由 阿士 於 2006-1-11 11:59 編輯 ]

kyslin 發表於 2006-1-11 23:25:18

原帖由 阿士 於 2006-1-11 11:54 發表
kyslin兄你們好像當年接替我們到詠春坡整訓,然後到花蓮接替318營


阿士學長﹕

240B之前是在硬漢整﹐整完之後接318B在花蓮﹐宜蘭的勤務﹐後來又上台北永春坡整訓﹐整完才又回花東﹐接216B。

你們當時也在永春坡整訓嗎﹖怎麼不是到硬漢呢﹖

[ 本帖最後由 kyslin 於 2006-1-11 23:26 編輯 ]

Infantry 發表於 2006-1-12 02:20:19

原帖由 kyslin 於 2006-1-11 11:18 發表
不過﹐不管是憲兵還是陸軍﹐很多部隊的東西是下部隊後靠老兵的經驗傳承﹐不是在中心學到的。如何落實官兵的本質學能和教育訓練﹐我想這是中華民國軍隊應該要檢討的問題 ...
的確,中華民國軍隊要檢討的最根本問題,就在於莫名其妙的一大堆勤務,擠壓掉部隊的訓練。

不管什麼兵種,只靠中心的訓練當然是遠遠不夠。下部隊後的專業訓練才是重點。所以要問的是下部隊後受了什麼訓?

以憲兵而言,最起碼憲兵隊和軍中憲兵,這些基本上以執法為主業的憲兵,連自己執法的相關依據都搞不清楚,這是不是太扯了。

以chrishuan兄舉的警察為例,我想台灣的警察再怎樣爛,總還不至於搞不清楚他執法的依據吧。

唉,再這樣搞下去,總有一天,刑事訴訟法會刪除憲兵隊成員司法警察身份的。憲兵司令部,真可別淪為衛兵司令部了。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1-12 10:39:59

我覺得現在憲兵勤務太多了~
問題關鍵樓上學長們都說了....晚輩也不能說太多~
要培養一位專業憲兵...以前中心16週來算免強可以,
但是下部隊後..單位不同幾乎用不到....常會被學長罵 : 你以為還在當學兵啊?

陳峰青 發表於 2006-1-12 11:40:40

原帖由 Infantry 於 2006-1-11 09:34 發表

對不起,我實在不得不問,這位daniel老弟,你可不可以先告訴大家,你從入伍至今,到底整個憲兵單位教了你們什麼?

我想一定是只強調術科/體能之類的,學科就隨便隨便。如果是這樣,你會提出這個問題,就不是 ...

Infantry學長一講自己回想一下...............

真的呢!在中心時很少教到學科的部份

強調術科...訓練體能

但也不能說學科就隨便隨便...而是時間的問題

我當時受訓16週....前8週陸軍訓....後8週憲訓

但扣一扣假...只剩3個月的訓練

是有延訓一週啦...但那是因為當時85年總統大選第一次全民公投

在中心最多也大該點一下軍法的相關什麼判幾年等等

就是沒教到軍紀糾舉....該如何

我想是因為每人下部隊後服役的單位不同...沒有辨法面面句道

況且中心的班長也沒待過憲兵隊或軍中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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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軍紀糾舉的部份就要靠下部隊後連上的長官及【學長】的教導了

也是要靠自己吧!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因為我們是憲兵....就是要維護軍紀

因為我們是憲兵....就是要當三軍的楷模

因為我們是憲兵....就是要有更好的榮譽感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1-12 11:47:26

軍紀糾舉應該看單位決定
各單位勤務不同
訂定標準也不一樣

阿士 發表於 2006-1-26 22:17:03

原帖由 kyslin 於 2006-1-11 23:25 發表


阿士學長﹕

240B之前是在硬漢整﹐整完之後接318B在花蓮﹐宜蘭的勤務﹐後來又上台北永春坡整訓﹐整完才又回花東﹐接216B。

你們當時也在永春坡整訓嗎﹖怎麼不是到硬漢呢﹖

因為當時營長是從司令部警務處出來的,如果排在硬漢整訓要再等8個月
(81年年底有立委選舉,當時的整訓營鐵定延訓,我們排定在217還是311營之後不大確定),部隊會太散漫
所以向司令部申請提前整訓,大費周章從中部上台北,火車坐了12個小時,粉累耶!
因為我們是軍團營整完訓還要回來原駐地,這可能是空前絕後
在台北期間歸202指揮部管,我們還笑說是鄉下土憲兵進台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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