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12-15 18:10:15

會員sub_lieutenant禁IP懲處案

後備憲兵交流論壇(九四) 裁字第九四一二一五號文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1>、會員編號【0000217】sub_lieutenant
分別於2005年5月16日、2005年12月15日發表【建議】對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時間」之建議 、對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論壇名稱之建議及【分享】新空軍軍歌等文。內容皆涉及政治議題,易造成不同政治理念人士爭吵,並違反 【公告】論壇管理規定第二條第五款 五、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論壇各討論版禁止討論有關色情、宗教、政治等敏感話題。

<2>、該員於2005年5月16日發表【建議】對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時間」之建議時,已遭管理團隊處以禁閉處分,並給予口頭警告之。該員不但未遵守版規,再度於2005年12月15日連續發表對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論壇名稱之建議及【分享】新空軍軍歌等文,再度嚴重違反版規,屬惡性重大之累犯。

<3>、在現行之中華民國憲法未修改國號前,本站站名仍將是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暫不會修改成中華民國 (台灣) 後備憲兵論壇。任何個人及團體,切勿依其政治喜好,於本站推動台灣正名等政治理念與運動,並鼓吹或強迫本站接受。

<4>、上開會員處以禁止IP訪問365天,敬請自重,勿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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