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ghwa 發表於 2014-7-8 18:33:41

監獄風雲 看守所不為人知的秘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IKMWs_-Z1Y

跟當兵差不多:titter:

[ 本帖最後由 chunghwa 於 2014-7-8 18:34 編輯 ]

bmw5568 發表於 2014-7-8 19:30:00

監獄本是讓受刑人反省的地方,若無拘束則受刑人無法了解失去自由的痛苦而得不到教訓,透過牢獄的教悔,可讓更生人遵循社會的規矩,不再步入歧途

mp621 發表於 2014-7-8 21:13:40

回覆 哨長 chunghwa 的帖子

人真的不能犯法,因為在牢裡真的是沒有人格、沒有尊嚴的。學弟我之前在○○地方法院擔任法警,每天早上都得至各監所押解人犯到法院候審,晚上的時候則是押解人犯回各監所收容。記得學弟還菜的時候,有次押解人犯回龜山北監,在往中央台的途中,有位蹲在花圃整理花草的收容人,看到學弟立刻站起來喊「主管好」…而且人犯回監報到,第一件事情就是蹲下手抱頭點人數,點完後逐一唱名脫褲子檢查肛門。連吃藥,也得向主管報告,在主管的監看下把藥吞下,還得很有禮貌的說謝謝主管。唉!他們確實犯了法,但有時候比我年輕大很多的人犯在向我問好、請示我一些事情時,真的心裡有的過意不去!不過,學弟也曾遇過很多白目的人犯…有次開庭發現自己押解的人犯多次雞姦七歲男童,因為那位人犯禁見,法官特別准許退庭時,讓人犯的母親站在門外看一眼兒子(因為性侵害案件為非公開審理),學弟我對於性侵犯特別不爽,何況他又是雞姦七歲男童;於是我就趁門打開時,要求人犯起立並反銬帶走。他在回候審室的路上,竟然蹲坐在地上,認為我不給他面子…不管我怎麼喝斥,他就是不為所動;於是我只好宣讀警察職權行使法後,以強制力帶走。豈料,他回候審室時,竟然向「同學」抱怨我反銬他的事…於是我就向他同學說他犯的案,像這種「香蕉」,下場如何,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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