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eyLT 發表於 2014-1-19 13:44:03

募兵制建言(五)執金吾

本來要命題做「執金吾與草鞋兵」,不過後者好像關聯性較小。

「執金吾」是一種官名,全身穿著整齊又華麗的服裝,手上拿著「金吾」(金吾就是金烏,傳說中住在太陽裡面的烏鴉,後來引申變成一種旗幟或是儀仗),在天子出巡的隊伍前面開路,非常的威風。可能就像是今日的憲兵侍衛長之類的官。

漢光武帝劉秀在年輕還在長安遊學時,就立下了很大的志願:為官當為執金吾,娶妻當娶陰麗華。就是說,當官的話就要當個憲兵長官;把馬子的話當然非林志玲不可。

其實漢朝政府裡面有很多官,大司馬,大將軍,司空司寇司徒司農,太史太僕太尉太學祭酒,什麼官沒有,可是年少的劉秀腦海裡,最代表的人物就是執金吾。

執金吾官很大嗎?不大。
執金吾權力大嗎?不大。
執金吾薪水很多嗎?不多。
執金吾工作輕鬆休假多嗎?並沒有。

執金吾只有兩個好處:衣飾光鮮,是一個;威風凜凜,是第二個。

這幾天網路有很多罵聲,說是立法委員厚著臉皮跟軍方要飛行夾克,可是飛行夾克是公發的物品,不能隨便給,所以該單位就到軍品店去買了致贈云云,這消息當然包括了立委太過於無恥,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沒什麼好談的。

國防部呢?說真的,還是死守著克難建軍的精神?

我是覺得,當代的措施,應該要滿足消費者的世代,台灣這麼小,哪有什麼了不起的軍事機密,真正的大機密只要派兩個營大概就可以守住了。至於穿的制服,配的配件,大家都知道軍品店有得賣,如果國防部的諸位長官不懂,那我翻譯一下,就是「誰稀罕你公家發的制服配件」。

不要小看這句話。這句話實在是殺傷力很大。

邏輯上的推論:喜好軍品的根本不會去動制式裝備腦筋(不要找自己麻煩),還是去找軍品店買仿冒品或是國外品好了。如果連喜好軍品的人都對軍方裝備避而遠之,你要一般民眾怎樣「被吸引,投入注意,想要擁有,終於愛上」軍隊?

我想有至少有三種方法光靠軍服和配件,就可以讓人民多認識軍隊,接觸軍隊,嚮往軍隊,加入軍隊。

1∼軍服百姓化
公發的軍服,雖然不必自己開連鎖量販店,但是除了屬於軍事部份的塗料,識別設備,或是防護措施以外,所有的材質,型號,特徵,穿著的時機,都可以公佈給大眾。平常體能操練的時候一定要穿髒不拉嘰的草綠內衣上面寫「陸軍」兩個小黑字嗎?不能做一些漂亮的T恤衫,貴一點的,材質好一點的,大大的寫上陸軍ARMY標語,大大的做上一個漂亮的軍徽,大大的印上一些口號,既酷又炫,而且還可以授權民間廠商製作,售價一件軍人兩百,民人八百,軍人配額每月限購兩件(超過要算民人價格),到處都有人穿陸軍海軍空軍的漂亮T恤,因為那是真正愛台灣的圖騰!這樣如何?

新加坡的軍人,雖說義務役,但是每個人退伍後還要參加軍事招集,應該是十次,每次一星期,但有時候會兩次併一次,稱做High Key,而寄來的通知會說:某月某日,穿著幾號服裝,到哪裡去報到。(我是在學生拿著來請假時,看到這份文件,但是尊重他保密的意願,並沒有掃描)。這「幾號服裝」顯然是每個退伍軍人自行保管,也不必很窮酸的交回給經理士官。只有戰鬥服裝等才要繳回,至於軍便褲,T恤衫,普通的飾件等,為何不能作為民間保管的物品?

而台灣雖然暫停徵兵制,當然還是可以重新定位軍服和飾品的地位,首先要把陸海空軍刑法的冒穿軍服罪給去掉,或至少改成「有詐欺意圖」才有罪,都什麼時代了,辨證難道還真的只能看制服和階級章?不要白痴了,這樣太容易滲透了。電子時代應該用電子辨證,軍服應該變成一種圖騰和裝飾,至少應該鼓勵百姓和軍人,穿軍服是好事,尤其要原汁原味,更尤其要自己當了軍人努力爭取來的,才更有價值。

2∼軍服隆重化
不是說軍服一定要做成多隆重,而是軍隊要鼓勵軍人,只要正式場合,別人穿燕尾服,軍人可以穿整齊漂亮又很多飾件的大禮服。

要說大禮服,我也很納悶。你看看電影,比方說「魔鬼士官長」,人家克林依斯威特,參加軍方餐會就穿著畢挺的士官禮服,絲毫不輸於軍官,而我雖然只當到國軍最小的軍官,我的大禮服在哪裡??我想全國不知道有多少當過軍士官的退伍軍人,請問誰真的發下過大禮服?還不是拿著甲種服或是乙種服充當禮服。這種服裝也許可以上台頒獎穿穿,難道也可穿去參加婚禮晚宴等?不要鬧了。

美國陸戰隊士官長禮服(USMC Sergeant Major in Dress Blues)


國防部應該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搞清楚誰沒有大禮服,趕快一人發一件,或是根本就徹底公佈大禮服的材質顏色和布料,讓人自己去做一件。軍人就要對自己的軍階和身份有榮譽感,到哪裡參加正式場合都該穿軍服戴白手套,甚至配把軍刀都很帥。(軍刀不必啦,但是帥帥的制服就是應該推廣)。連軍隊自己人都不重視這種榮譽,叫人怎樣產生羨慕,產生嚮往,繼而從軍去?


3∼軍服除帳化
軍服應該變成消耗品,發給個人後,除了某些單位的特殊服裝(具有野戰功能,具有防護功能,或其它具有軍事機密價值者)以外,全部都應該除帳。

因應募兵制,更應該把龐大的經理人力,轉換成戰鬥或是其他勤務力量,而讓士官兵個人去管理他的制服。更進一步說,應該開放軍服由民間製作,軍隊每徵募到一個人,就發給他一份「免費兌換券」,然後就自己去量身訂做,或者直接找廠商到軍隊來量身訂做。公家也許給你三衣二褲,剩下的,不是說志願役嗎?當然要自己掏腰包,不過每年繳稅時,做軍服的錢可以抵稅就是了。

軍服讓我最痛苦的地方就是,我母親她們家本來就遺傳大屁股,就算很瘦的阿姨也是大屁股,那褲子都做得直挺挺,我這個特大號屁股,除非換條比較大的,但是大號一點的褲管或是褲腰又不合。難道不該讓每個軍人都穿得畢挺亮麗,合身又好看嗎?以前在成功嶺,屁股大的就要搶那一個連只有兩三條的特大號迷彩褲,剩下的倒楣鬼就只能穿黃埔大內褲,褲襠還是打開的呢,有沒有搞錯。軍人的榮譽感,大家都說要自外而內的訓練,結果你把軍人都打扮成乞丐一樣,是要怎樣由外而內,讓大家都很自卑,打仗都自動投降嗎?

軍服的帳目取消,實在有多重好處。軍人可以按照個人的喜好和負擔狀況,決定要準備多少套;也可因為其單位的要求而增減;更不必因為調差而非要衣服褲子繳回又要重領,這實在是應該改革的部分。

(我還沒說槍械呢,人家瑞士的兵役制度,服完兵役連槍都帶回家)

總之,國軍的軍服可以講的改的,還有很多很多,我只是說一點皮毛而已,真要講要做,不說上三五天還沒個開端呢!我想應該很多學長都會有意見!

[ 本帖最後由 SmokeyLT 於 2014-1-19 01:00 編輯 ]

SIGP226 發表於 2014-1-19 16:18:12

關於公發軍品不如坊間廠商所販售的,這點似乎不只是臺灣如此,聽說國外也是這樣,不過個人沒有穿過就是了。畢竟Always keep in mind that your weapon was made by the lowest bidder
民間不青睞國軍服飾,哨長所說的法律因素卻實存在,個人也認為相關規範確實有未盡賅備之處,惟修改應是刑法(妨害秩序罪)而非軍刑法(因後者多只規範軍人,其他文章有相關論述)
其實不少民人購買之外國軍服仍是仿品,但對照美軍實際配發部隊服裝,除審美觀因人而異外,的確有諸多值得效法之處,例如材質防焰(非防火,本人實際燒過,確實有抗燃效果),透氣性、舒適度等等,都較省產為佳。
軍服百姓化,個人相當支持,時下常見人們穿著寫著ARMY、NAVY、SWAT(或圖案)之類的各項服飾,惟仍以外(美)國為多,國軍自己雖然也有一些T恤,但都是單位自己或不對外的紀念品,授權製售相當有前瞻性!
作戰服裝也可以分軍民版,後者可以簡化功能(如近紅外線偽裝),一方面用不到,更重要的是降低購買門檻。個人到不認為素色內衣不好看,畢竟美軍也是如此(您貼USMC,那小弟也貼USMC,這是教官教武術)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0/01/MCMAP-060509-M-3044M-001.jpg

先前國軍換發兵籍牌曾引發輿論討論,坦白說廿萬人花3000萬都會遭議,大禮服還得多多斟酌,據悉美國陸軍一套禮服為500美金,重要場合需要穿著,不曉得購買有否補助?禮服自費應該合理,若由官方出支,名牌花150委員就哇哇叫,禮服的話不就起笑?

[ 本帖最後由 SIGP226 於 2014-1-19 16:51 編輯 ]

SmokeyLT 發表於 2014-1-20 01:25:23

回覆 副哨 SIGP226 的帖子

感謝學長補充,的確草綠T恤沒什麼不好的,上圖的前者那位穿的T恤小弟也有一件,是隔壁鄰居的孫子送我的。說真的材質好,就像是Hanes或甚至Calvin Klein 級數的內衣或是T恤,應該至少是四百針以上的純棉或是百分之九十五純棉織品,又吸汗又保暖,真的是有價值得軍品。

台灣的陸軍內衣,不知道是不是經過二十年還是那樣,以前穿的經驗,草綠色的穿穿就變色,就起毛球,雖說是「得標最低」,但是顯然國防部「不懂得怎樣設定Spec」,甚至任由高官立委等親戚開設的工廠任意綁標,這種事情我看多了,實在是一個大大的毒瘤,奈何那個臉皮最厚,姓氏筆劃不多的院長帶頭搞,我們又能怎樣。唉∼

連內衣都搞不好,我看其他的也就很難。飛機大砲船艦,看起來很了不起,比得過美國第七艦隊嗎?比得過日本海上自慰隊嗎?(我故意這樣的:xd: )要比得過很簡單,就是先把「人」給搞好。要把人給搞好,先把「人」當人看,把人裝備得好一點,打扮得光鮮一點,給他尊嚴榮譽感,讓他到哪裡都抬得起頭來。

然後要搞其他的,就容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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