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哥 發表於 2013-2-9 21:45:36

軍營醜聞 男中尉裝針孔偷拍女軍官洗澡

2013年02月09日17:04
國防部資電作戰指揮部中信營區,一名29歲的男性陳姓中尉,日前趁半夜潛入女浴室,裝設手錶型及掛勾型針孔攝影機,裝設好後,還催促長相甜美的25歲女中尉早點下班,可趁他代買便當時先洗澡。

女中尉洗澡時,發現浴室內遭人架設偷拍設備後報警。警方起出記憶卡,發現裡面至少有3名女軍官的出浴更衣裸照,另外在陳男寢室內的筆記型電腦發現多段偷拍影片及多件女用內衣褲、女生寢室鑰匙,陳男為區別不同受害人的偷拍影片,將被害人取名「前妻」、「老婆」等暱稱。

警方偵訊後,將陳姓男中尉依妨害秘密、竊盜罪嫌,函送北部軍事檢察署偵辦。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209/165618/%E8%BB%8D%E7%87%9F%E9%86%9C%E8%81%9E%E3%80%80%E7%94%B7%E4%B8%AD%E5%B0%89%E8%A3%9D%E9%87%9D%E5%AD%94%E5%81%B7%E6%8B%8D%E5%A5%B3%E8%BB%8D%E5%AE%98%E6%B4%97%E6%BE%A1

我的感想:
這女浴室是在營區內吧!案發地在營區內,沒向憲兵隊報案處理,卻向警方報案!這些軍人是不知道憲兵就是軍事警察嗎?營區內發生的犯罪行為,不報憲兵隊反而去報警!這奇怪了勒?若要發動搜索時,難道是由警察來搜營區嗎?這國防部一堆精什麼案的,把國軍精笨了、精傻了是不是?

[ 本帖最後由 生哥 於 2013-2-9 21:48 編輯 ]

richardchihho 發表於 2013-2-9 23:30:37

軍營醜聞 男中尉裝針孔偷拍女軍官洗澡

很奇怪,警方既然接受報案,又接著偵訊後,將陳姓男中尉依妨害秘密、竊盜罪嫌,函送北部軍事檢察署偵辦。軍人在營區犯罪,由警方偵辦,憲兵真的可以撤了。

bryanwang 發表於 2013-2-10 00:04:17

因為憲兵的傳承已斷,也不知道怎麼辦案,所以乾脆報警比較快:T331: 。

邱明宗 發表於 2013-2-10 00:19:29

軍營醜聞 男中尉裝針孔偷拍女軍官洗澡

軍人犯罪理該由具有軍司法身份憲兵偵辦,難道該單位主官(管)不曉得嗎?而且國防部也有配屬一個營(2x9),不知道該案承報到高部長時,高部長要如果批示?

richardchihho 發表於 2013-2-10 02:51:57

軍營醜聞 男中尉裝針孔偷拍女軍官洗澡

照理,警方應拒辦,並告之向憲兵隊報案或移轉偵辦。警方不僅接案,還偵辦函送北軍檢,是否警察太閒無案可辦?黑卒吃過河。

邱明宗 發表於 2013-2-10 11:13:03

軍營醜聞 男中尉裝針孔偷拍女軍官洗澡

也許憲兵刑事調查能力,和警方互相比較起來,憲兵真的已經功力退步許多,老實說目前的役期那麼短,各單位的警務承辦人,在那麼短時間內,能學到多少刑事案的經歷?搞不好在臨退的時間內,連一件訊問筆錄,多遇不到,在此情況下,還能對現役的弟兄,要求偵辦什麼刑事案件?

老潘 發表於 2013-2-10 11:54:08

記得這個營區就在碧潭橋旁邊,精實案以前是「統指部」,是直屬國防部的二級機關,指揮官是中將。

現在我不知道啦,不過目前應該還是國軍最高資電單位,如果目前營區單位主官仍是中將,眼睜睜看著警察進到他的「要塞堡壘」執行搜索扣押職權,竟無動於衷也很讓人詫異!合理想應是北軍院檢的軍檢官帶著警察進入?

但...我...以為這個新聞應該是「誤會」居多耶!「光電器材」--”針孔攝影機”應該是國軍採購的資電戰設備,藉由微鏡頭所攝得訊號以微波或數位光纖傳回情報基地。

該名被告的中尉應該只是在做資電設備實務操作與情報蒐集情境模擬,只是功力不夠被抓包了...

So∼沒什麼大不了的,中尉軍官經驗不足難免,多用點心學習就是了,軍方應該再針對該員多加模擬場景的訓練,給他更多實際情境的實務偷拍課程,如廁所偷拍、浴室偷拍、泳池偷拍之類的,三個月學成後立刻把他派到大陸當情報員,唯一的專案任務是拍到大陸新領導人習先生的洗澡過程,取得其生理特徵、身上疤痕胎記分佈情形,以利製做習先生的AB檔案。

一日情報員、終生情報員!專案任務未達成以前,不許陳中尉回到台灣!!



過年開個玩笑話....



祝 各 位 學 長
    ”蛇 年 行 大 運
       萬 事 如 意”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3-2-10 12:19:00

軍司法警察身份與刑事偵查乃我憲兵獨有職能,也是憲兵有別於友軍的地方。憲兵隊等同警察局及調查站等司法單位,具備司法警察身分,乃是我後憲學長都熟知的。但這是我們站在憲兵立場才知道的,也是我們一廂情願認為友軍,甚至民人應該知道的。
但友軍和民人真的知道嗎?恐怕知道的比例不高吧?因此我們憲指部要強化宣傳的地方。過去服役時,曾看過業管的軍紀維護實施計畫,憲兵隊要拜訪轄內營區做軍紀訪談。相信可以多做宣導,否則連核心且獨有的任務都被遺忘,那被縮減的更少,是更容易了。

慕愚 發表於 2013-2-10 16:54:30

軍人在營區內犯罪,管轄權是營區最高指揮官,依權責應由政三、四調查後依法處裡。
本案所犯罪刑屬一般刑事案,受害人如違反指揮體系逕向警方報案,警方仍應徵得營區指揮官同意配合調查;受害人如果是向憲兵隊報案,仍需按前述程序才能進入營區辦案。營區內軍人犯案還真不該歸憲兵(隊)管轄;即便警方完成調查也不能移送法辦,仍應將案卷移交當地憲兵隊函送軍法,這段過程怕是媒體節略未提。
我的看法是,受害人如未經指揮程序報案,恐怕以後日子也不會好過。

承昀 發表於 2013-2-10 19:04:46

現在 根本就沒人知道 憲兵的功用在哪裡 不是嗎
現在部隊不會教 現在的小朋友也不知道 該怎麼做 只要拖過一天算一天
也沒有所謂的傳承 不傳承了
告訴 各位學長 現在的事實 也不要有所謂的遮掩 我們不要在安慰自己了

現在在中心所教的 一切 都是假的只要應付的了長官就好了 這樣下了部隊不是會更扯嗎
講最簡單的 衣服 還有戰技
衣服全外包 也就算了不打緊 還跟中心的洗衣部 碎念(不小心聽到的)衣服不會燙直 亂做(是怎樣 自己不會做嗎 不會拿熨斗嗎?:gun: )
以前我們甲服全自己來 對自己不要求去要求別人 只能說白目徹底
只要勤務腰帶 拿遮住的 裡面是怎樣無所謂 中心的教法 (爛的徹底)戰技 早上教 下午測驗 只要做給長官看 滿意就好 其餘會不會 再說囉(不負責的爛官)

現在中心只要 小朋友能平安下部隊 其餘只要做給長官看 演個戲就好了 讓長官生活在自我幻想中(自以為良好 做你的春秋大夢吧)

地區憲兵隊 因該服的勤務 能省則省 (是根本不會吧)你跟現在站哨 的問 若有狀況 發布 會處理嗎? 不會 沒教 只知道 上哨站著就好 人來叫機動班 其餘哩 (不清楚 沒人說)這是事實
車巡呢?
只要開車去簽到 開快點 就可以 有多的時間 去晃晃 我就問 那妳們車巡出去是幹嘛?
不就是開車出來簽到 證明有來就好 有事情 打給警察來處理 不然要幹嘛 以前就不是這樣嗎?(不要懷疑 現在就是這樣!!)我曾經 無聊到 去問 機動班!!
最近 有民眾 來報案的多嗎?
機動班回答 我們這裡是憲兵隊 報案 你打110比較快 不然到前面 有個派出所 去問看看好了(我真想給他敲下去)我問 妳們不知道憲兵隊可以報案嗎?
沒有教 不清楚
那機動班 要幹嘛?
車來去開門 要找隊部的人去聯絡 當事人 帶他去 晚上拉鐵拒馬 關門 (挖李勒)
現在的 一切都是假象 只是感覺上有 其實一點用處都沒有 現在的兵 根本就不知道 勤務要怎麼服
你說 現在這個樣子 憲兵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身分 跟用途 了
誰還會 知道 憲兵隊存在的意義 是什麼 不是嗎?
這才是事實的真相 長官們 不要在浸在幻想了 出來面對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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