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ka 發表於 2012-9-24 11:33:16

報告長官。就小弟所了解,持觀光護照入境法國就可申請加入外籍兵團,只是申請到成為正式,中間需經過很多次測驗。
之前空特有一學長就是如此去加入,只是第一關,好像是體能還是年紀就被刷下來,只好回國。不過這位空特學長是先國內當完兵後工作,然後才去法國。
報紙採訪的這位,是活著回來的傭兵,其實軍事愛好者大都知道,我國之前也有一位成為法國外籍兵團的同胞,他也是在國內服完兵役後,在竹科工作一段時間才決定去加入外籍兵團。
各位可以參考這個網站,http://blog.richliu.com/2008/01/04/537/comment-page-1/
是紀念小弟所說的這位「小吳」。他在一任務中失蹤至今。小吳自己也有架設外籍兵團中文網站http://www.ffl.info/,裡面有許多他的經驗,可以回答想加入者的疑惑。
小弟曾有跟小吳一面之緣,也是透過朋友介紹的。

簡憲進 發表於 2012-9-24 11:43:00

回覆 10哨 慕愚 的帖子

小弟在旅遊業從事的個人淺見
役男未服役其護照效期應只有三年,且護照上最後一業一定會蓋上“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故其出國應經過相關單位核准。
照理來說他的台灣護照已過期很久了,若非取得法籍護照,其要返國一定得經過駐法辦事處協助補發護照或相關出境證明才可出境,應該是在補發相關證件時已與台灣相關部門達成協議,回國後直接押送入營服役。

pcy 發表於 2012-9-24 11:54:44

回覆 10哨 慕愚 的帖子

報告副座,
以下是就所了解的,提出個人的看法。
1. 民國87年左右,已開放役男未徵召前,可申請護照及出國。只是手續較複雜。
2. 以前如無正當事由,而未如期入營報到。依法用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跑流程之後就發布通緝。如遭
   通緝後查獲,直接解送相關發布通緝主管檢察單位。如無前科或是重大素行不良,大多都不會進去
   蹲,基本上最多是送回役班隊,然後補 滿伍。現在是如何不得而知,不過看起來,前半段好像還是
   大同小異。
3. 法國基本上是承認雙重國籍,跟台灣是一樣的。法國外籍兵團服役滿一定年限,可取得法國國籍。
   不過這還是看個人意願。這是我看DISCOVERY知道的。至於是不是公民跟他能不能在法國置產應
   無關係。
4. 如果他的台灣護照已過期或註銷,他在法國出境時可用法國護照辦理。很多雙重國籍的人,在居住國出境
   用當地護照,到台灣後用台灣護照入境,離開台灣回居住國時就反過來再做一次。只是他如果用法國護照
   入境,台灣的移民署怎麼知道他被通緝? 所以他應該是用台灣護照入境,但是他應該知道他未服兵役,如果
   用台灣護照辦理入境,移民署應該會立刻扣留。所以我想他應該是要回來把所有未完成的事辦完。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12-9-24 11:58 編輯 ]

sharka 發表於 2012-9-24 12:10:22

其實各位不妨可以看看受訪者提供的照片,光是裝備就會讓小弟這種退伍的流口水滿地。更不用說紮實的訓練內容以及真槍實彈的任務。
撇開任務不說,若我們遇到真實狀況,這個槍還真的是否可以開下去?我自己都很疑惑。
至於法國傭兵的入伍訓練,之前發現頻道有做一個專輯,內容是幾位老百姓到非洲某法國傭兵基地三個月的入伍訓練,雖然結訓後不會真的成為傭兵,只是一個體驗節目,訓練內容卻一點都不打折,光是這一點就讓國軍訓練汗顏。
印象中其中一位民眾就是發現頻道中一個野外求生節目的主持人,他本身也當過兵。
各位也還記得新加坡入伍訓的專題介紹吧,之前論壇上也討論過。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國軍除了少數單位可以做到外,其他呢?

寧安 發表於 2012-9-24 12:10:49

如果這故事屬實; 那麼客氣點說; 國防部就實在是太有趣太幽默了... 或是不客氣直話直說就是腦滿腸肥沒有大腦...

人家都當了八年職業軍人, 而且是訓練出名的嚴格, 國際壞人都會聞名喪膽的法國傭兵部隊, 我們偉大的國防這麼天真的認為未竟兵役義務, 而要人家即刻入伍補足役期... 沒有其它變通辦法??? 亦如慕愚長官已提示... 逾期未報到入營服役, 終究會發布逃亡公報, 由憲兵負責追捕, 而現在回國了, 卻竟只是挑兵役法其中一條法律來用; 補足一年役期即可... 卻未有軍事法庭相關開庭? 鬼話連篇, 令人難以相信!!!

若真的是真的; 再不然... 國防部真沒有大腦到無法變通, 那麼也得好好擅用借用這位軍事人才, 人家可是在打過國際實戰耶; 而且已是士官, 不會好好訓練中華民國國軍與法國國軍差異後為作戰教官, 並在 "必須" 要補足的一年役期之內, 由其發揮所長與經驗承傳予國軍特戰部隊, 一般部隊就省省吧... 現在做為文書兵; 浪費人家的青春歲月, 也浪費實戰經驗承傳, 更突顯出國防部的無能... 實在是... 可悲~

謹再次強調以上心得基礎架構於... 若這個故事如報導之屬實的話.

慕愚 發表於 2012-9-24 13:07:57

經各位論壇先進老弟的補充,我大略已經勾勒出這則新聞的輪廓,直接入伍是與駐法辦事處協調後的結果。
至於體能訓練那不算什麼(權當吹牛),想當年憲校受訓時,單槓懸腿屈肘規定10下,單槓還必須正面上,雖然沒有攀繩4公尺課目,懸腿爬竹桿至少也有6公尺高(游泳因無設備沒有這項課程就不談了),這些我都通過校部測驗(現在不行了)。:titter:
比如義務教育,課業再怎麼爛都要你畢業,考進高中、大專學科達不到標準非當不可;同樣的,義務役除非犯法盡量保證你安全退伍,受訓課目要求標準相對偏低,萬一出事難對家長交代。傭兵和志願役都屬職業軍人,訓練標準要求相對提高,至少減少戰場上職業傷害,所以義務是受保護的、志願鑰近期本能,兩者不能等同做比較。

[ 本帖最後由 慕愚 於 2012-9-24 13:10 編輯 ]

1745t糧秣士 發表於 2012-9-24 16:10:42

1745t糧秣士 發表於 2012-9-24 16:18:33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2-9-24 18:36:32

小弟認為這篇新聞就和被踢爆做假新聞的澳洲殺牛台勞一樣,人家出國八年幹傭兵,是他的夢想、他的自由。至於中間的役政問題,小弟不甚了解,故就不討論這部分。
人家幹了八年法國傭兵,回台灣幹文書兵,這有什麼?
如果該員在入伍的時候,刻意隱瞞曾經幹過八年傭兵,上至國防部、下至他的連隊又會知道他幹過傭兵?這就和從小出國當假ABC的小留學生一樣,人家在國外是葉少爺還是葉問,不講我們怎麼知道?講了也有可能是唬你的,我們怎們驗證?
當然就照國軍現行的規定,入伍、新訓、抽籤、下部隊、受訓、依專長派任、退伍,這也沒什麼需要類比的吧?

a1989619 發表於 2012-9-24 21:55:04

看來原本是想解甲歸田,這下子解不成甲也歸不了田, 從來只有"投筆從戎" , 這下多了個新成語"投戎從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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