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潘 發表於 2005-2-21 13:01:00

釋字535號與憲兵隊勤務之臨檢

憲兵隊勤務在配合協警臨檢與警備車巡路檢是否可行?
(部份內容援引91年1月中華日報)

大法官釋憲文內容,臨檢之手段雖有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同名稱,但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甚鉅。故要求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之救濟,均應有明確之法律規範。而釋憲文亦提及應參酌社會實際狀況,賦予憲警人員執行勤務時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俾對人民自由與憲警自身安全之維護兼籌並顧。引言之,大法官並非否定憲警執行臨檢維護社會治安之必要性,而是要求憲警不得濫權執行臨檢,必須要有適法性,否則即屬侵害人民合法權益。


釋字535號雖存有若干爭議,但對保障人權之用心,絕對是值得肯定的。我憲兵隊應將此一危機轉為利機,全力推動憲警職權相關法令催生,解決多年以來遭民眾質疑臨檢係逾權、濫權的問題。在完成立法前,執行臨檢之流程、方式必須重新規劃,同時應尊重人民救濟之權利,更重要的是執勤的心態要調整。須知執法設限是朝向法治國的應然與必然,為不影響維護治安的品質,今後應加強訓練、提昇執法能力。但所有民眾亦應以平常心來面對臨檢,而不是一昧無理由的拒絕合法之臨檢。唯有以健康心態正視臨檢問題,容忍此一必要之惡,才是雙贏之道。

根據國防部軍聞社報導:新的憲兵司令沈世籍上任以來,在巡視各地憲兵隊的時候,強烈要求各地憲兵隊加強司法警察勤務訓練,望能從此中彌補憲兵弟兄執法認知。

在釋字535號之前,於民國80年7月1日公佈之該號釋憲案,亦與地區憲兵隊勤務有關。

在憲兵隊執行各類型巡邏勤務時(車、機、步),對於不服從糾舉,或身分未足以辨識,實務作法都是強制帶隊處理。

但在釋字535號之後,我憲兵隊沿用之與各地警察局同用之"違警罰則"便已廢止,而改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替代﹗(80.7.1後)

否則要確定其違法性質,才能逕行逮捕之...

但關於國軍軍紀維護實施規定,我要再找相關法令,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否另有給憲兵權責,足供憲兵執勤時對現役軍人在人身強制上的相關規定??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2-21 14:52:04

記得在連上,服大門哨長勤務時,收假士官兵出入大門都要到會客室檢查行李,看有沒違禁品。有些比較頑劣或是長相雜碎的士官兵,會被連上哨長命令直接把行李倒在大門哨亭做檢查。
而大部隊收假時,連上會派員著軍便服於大門,支援哨長搭配警衛排的陸軍對新兵連隊做細密的檢查,好查察是否有違禁品夾帶入營區。不過檢查所有新兵連隊收假的措施,僅止於師部同營區的新兵連隊,沒派去師部其他所屬的營區。但也只有抓到一些小的違禁品,如收假酗酒或是夾帶香煙手機等,更扯的是有一個天兵還把手機藏在鳥那邊,被發現鳥那邊異常時,還大言不慚的說他鳥大.......
不過以上僅止於憲兵對軍人的糾察,屬軍人對軍人的內部事務,應可用憲兵勤務令等勤務法規做法源依據。
不過解嚴後,比較少看到武裝憲兵對民人的干預,大概是不想被扣上擾民或是軍事國家的帽子,大多是在新聞上面看到憲調組去衝煙,賭,毒,槍等重大刑案。
不過先前在憲校受訓時,曾聽過教官說的一個案例,說某單位執行步巡勤務,路上活逮兩名外出洽公之類的友軍士官兵,而步巡的憲兵中,有一位竟然阿天的學港劇的警探,叫對方臉面向牆,雙手高舉伏牆,在大廷廣眾之下給他來個搜身。事後被對方投訴,結果該名弟兄被關禁閉......

老潘 發表於 2005-2-21 21:25:01

憲兵隊執行司法實務以目前來說,各地該管檢察官指揮,不去不行﹗這在電視上常看到,有時是檢察官的心態,愛用"憲兵",例如北檢的劉承武...

第二點便是積分(績效),目前來說,偵辦民刑案對地區憲兵隊已沒什麼積分,憲兵隊長基於私心亦不可能閒閒沒事要自己的官兵去白忙一場。不過"緝毒"的分數還是很高的,這也是為什麼10餘年來憲兵和警察常為毒品案起衝突,傷和氣的案例不少...

再來就是"緝逃"囉..分數不錯喔...。

DDS 發表於 2005-3-20 10:40:59

憲警聯合臨檢

DDS 發表於 2005-3-20 10:41:50

憲警聯合臨檢2

DDS 發表於 2005-3-20 10:48:21

憲警聯合臨檢3

5200928 發表於 2005-10-27 23:20:07

...哇∼∼好久的資料了..
現在都看不到了
尤其是後面的照片...
還有速可達的車...
還不用帶安全帽呵呵

Ken 發表於 2005-10-30 22:57:26

當兵時 和警察一起在陸上臨檢 幾乎都是在晚上 夏天蚊子多 冬天有夠冷:cry:
還有一種路檢 是只在白天由警察 憲兵 和陸軍 3各單位一起這種勤務較少 一個月一次的樣子執勤的前一個小時陸軍會派一名士兵來到憲兵隊跟我們一起出去這個士兵應該是跟軍車有相關係的士兵這個勤務主要是在路上攔下軍車 座排氣檢查的樣子看有沒有在規定範圍內好像是這樣 太久了有點記不得

jojonick 發表於 2005-10-31 14:36:59

Originally posted by Ken at 2005-10-30 22:57:
當兵時 和警察一起在陸上臨檢 幾乎都是在晚上 夏天蚊子多 冬天有夠冷:cry:
還有一種路檢 是只在白天由警察 憲兵 和陸軍 3各單位一起這種勤務較少 一個月一次的樣子執勤的前一個小時陸軍會派一名士兵...
還有一種路檢 是只在白天由警察 憲兵 和陸軍 3各單位一起這種勤務較少 一個月一次的樣子執勤的前一個小時陸軍會派一名士兵來到憲兵隊跟我們一起出去這個士兵應該是跟軍車有相關係的士兵這個勤務主要是在路上攔下軍車 座排氣檢查的樣子看有沒有在規定範圍內好像是這樣 太久了有點記不得

學長,你說的這項勤務是『軍車排氣檢測』,小弟也有出過這項勤務,
不過我們到是沒有會同警方或友軍共同出勤,
而是由車巡組出去攔檢軍車。
按規定要抽驗排氣一定要有一名受過相關合格訓練的人員在場,
小弟我就有去受訓,剛好又是警務、又是駕駛,
所以該項勤務人員中多是有我....:cry:
然後老督(也有受過合格訓練)、後面再兩名資深學長。

byronliao 發表於 2005-11-4 11:59:54

憲兵是執法的兵種,依法有軍、司法警察的身分,對於國家法令、規定必須遵守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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