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2T 發表於 2009-4-18 13:09:53

現在的憲兵隊還受理刑事案件嗎??

我一直有個疑問,因為我現在住的地方在憲兵隊附近 ,比派出所來得近,最近巷子常發生些五四三的事情,像上星期兩男一女三角纞拿酒瓶互砸的,如果有緊急正在發生刑事案件,像鬥毆,搶劫,殺人,直接到憲兵隊報案,還會直接派憲兵來處理嗎??還是去憲兵隊報案後還要移給警方處理

[ 本帖最後由 1762T 於 2009-4-18 13:14 編輯 ]

小橘 發表於 2009-4-18 14:27:41

現在的憲兵我也不奢望他們能處理民人事件,建議學長還是找波麗士大人比較快。

老潘 發表於 2009-4-18 14:31:07

鬥毆、搶劫、殺人這類犯罪適合機動警力處理,目前的裁軍政策下,小弟認為憲兵隊不可能有這種能力也不會有這種訓練才是。不過在各地憲兵隊警務分隊還在的情況下,應該是會受理報案,不過憲兵隊受理後詳細處理流程怎麼搞就不知道了....

所以建議是:上面那類的緊急犯罪事件千萬不要向憲兵隊報案,等到憲兵到現場的時候,被害人大概已經被支解完畢丟到淡水河去了,一定要利用110報案,其勤務中心即會聯絡就近的特勤機動警網到達現場。





....................

憲警聯合攻堅槍擊要犯吳進成的時代已經過去,那段情節後來拍成電影叫”大頭仔”(萬梓良演大頭仔),所以片中短暫出現甲種服步槍憲兵,現在第四台偶爾還有播出。

憲兵維護社會安定的時代已經是往日雲煙,知道憲兵曾有過這段歷史就好,今天憲兵司法警察權保不保得住還不知道?

dennishu98 發表於 2009-4-18 16:01:11

建議打110比較快
讓警察去處理吧
憲兵隊憲兵雖然具司法警察身分
但是坦白說
並未接受完整的訓練
況且
一般人或許還不知
憲兵具司法警察身分呢
所以
除非軍人犯案
建議還是報警吧

Alex1964 發表於 2009-4-18 16:34:29

退伍20多年說真的今天的憲兵到底能做什麼我不知道....
早期憲兵連黑道看了都怕..波麗仕大人還有商有量..
憲兵大人可是軟硬不吃..時間到了就去輪訓..根本找不到人商量
當時社會風氣也不太一樣,憲兵是受尊重的兵種

chinesemp202 發表於 2009-4-18 16:37:00

回覆 4哨 dennishu98 的帖子

報告學長!就小弟服役當時的經驗,憲兵隊還是會受理這樣的刑事案件報案,流程通常會請報案人作一個報案筆錄好讓我們做成報案紀錄呈情報組長簽核,之後處理方式要不是移交給警方不然就是將案件交給憲調官處理,至於憲調官怎麼處理,學弟就不清楚了,而憲兵隊裡有受這種訓練的大概就只有分組的警務士了!

e0912837822 發表於 2009-4-18 17:28:12

記得在南區隊時,只要接獲民眾報案就是先請到會客室坐一下

然後請連上留守主官下來了解情況~(說是了解情況...與其是拖延時間)

安官會在連絡轄區派出所請求支援....

這是時間差不多就會和民眾說案情我們已經了解,我們待會也會將案子移交警察局

所以又任何消息警方會在和您聯絡........

那你們憲兵是要幹麻的???...

主官:我們憲兵只負責支援警察...主導權還是要交給當地派出所.........

哈哈!!推的一亁二靜..........

查理 發表於 2009-4-18 19:43:55

原帖由 1762T 於 2009-4-18 13:0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兩男一女三角纞拿酒瓶互砸的,如果有緊急正在發生刑事案件,像鬥毆,搶劫,殺人, ...

以前服役期間, 有接受過指示:一些避免偵辦的案件
例如:告訴乃論的案件(傷害,債務糾紛),賭博,色情等...
上述案件的爭議會比較多

至於搶劫殺人這一類的刑事案件當然會偵辦
只是如果不是現行犯當場逮捕
而要日後去找尋出可能的嫌疑人
會比較不方便點
舉例來說:轄區分局或派出所可能知道居住這一區的住戶資料,但是憲兵隊卻是相對陌生的
所以如果遇到民眾來報案,會委婉跟對方說轉移給警方來處理後續事宜
要說自廢武功也是沒錯,但在某部分也是因為憲兵隊沒有一些功能(調閱前科資料,車籍資料等)
雖然出具公文也是可以去查詢,時效性一定有影響的。

所以從10幾年前就已經是這樣的狀況
我個人猜測現在情況也應該差不了多少
甚至會更盡量避免偵辦刑事案件
(前一陣子討論的話題就有說到憲兵的司法警察權的問題)

soavii 發表於 2009-4-18 19:57:43

雖然憲兵隊具備司法警察身分, 但是這類刑事案件還是不適合到
各地憲兵隊報案喔! 術有專供!

系統也不一樣, 效率也不一樣.

憲兵隊雖然有 司法警察身分, 但講坦白的是 被動性質居多!

接受 當地檢察官指揮偵辦, 或是挑 黃賭毒走私等 要接受檢察官指揮
或接受 檢察官授意之委託或交付偵辦的案子為主.

18年前的新竹隊 就已經很算主動出擊辦案了, 即使碰到 天下大案
胡關寶 綁架 新光少東 吳東亮無意間 新竹隊抓到 累逃逃兵, 他為了
減輕軍法 供出胡關寶綁架主嫌人等(他知情), 新竹隊還是 交付給
警察專案小組偵辦, 只是有協商好 不能把新竹隊的功勞踢掉.

( 重大民事刑事案件 給憲兵破了! 警察顏面何在? 這就是政治! )
隊長沒幾個月就 兩顆泡泡 蹦成 三顆泡泡 :xd: .

所以破案當日 三台電視台才有三地連線, 新竹隊大門也入鏡.

我為何記得那麼清楚? 因為那天是我站大正 吹BB趕記者的 :P ~


( 軍事重地! 嚴禁攝影 :0118:!)

晚上還打電話回台北家說!

阿爸! 哇出名拉 ! 你有看到我站 大門的畫面嗎 :P ~

我爸說 --> 瞎 ~ 你有上電視喔 ! 我只看到新竹憲兵隊大門

有站兩個憲兵 ( 大正大副 我大正拉 ) 小小的, 那是你喔!

我不知道勒 :mad: ...

所以一般刑事案件 請上警察局, 慢性病沒迫切的危機 ( 賭場 黃窟等 )
, 警察不辦 ( 賭博電玩 賭場 包庇走私等 ) 有問題的 來找憲兵就對了...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9-4-18 20:09 編輯 ]

1762T 發表於 2009-4-18 21:58:42

以上憲兵大哥所講的我可以了解了,我為什麼會突然想到憲兵隊呢,因為那天在我的住處樓下兩男一女拿酒瓶互砸,,因為怕那三個瘋男女弄不好會緃火,打一一零竟然是滿線播不進去,本以為別的住戶報警了,結果也沒看到波麗士來,後來倒是消防局的救護車來了把傷者載走,



我在公立學校當行政人員,在四年前有一晚流下來加班,因為有開放民眾活動,大約晚上七點多,十幾個死國中生進來打架,砸壞很多東西,那時候訓導處的生教組長也在,打電話到XX分局,結果波麗士老大竟然半小時候才到,分局離學校步行才五分多鐘,竟然搞了老半天,人都跑光了,相信大多數的波麗士大人是好的,但是有時就是有這種令人無言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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