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01 發表於 2006-8-24 14:28:55

日本自衛隊的憲兵(警務)

最近買了一本「陸海空自衛隊服裝圖鑑」﹝並木書房2006年7月﹞,書中是稱警務、保安隊,應該是算憲兵吧,掃上來給各位學長看看。若有著作權影響之虞,就請版大刪除。

gigilin 發表於 2006-8-24 15:14:30

據我手邊的資料,日本自衛隊的警務官和警務官補,等同各國軍隊裡的憲兵,其勤務與各國憲兵一樣。

瘋狗 發表於 2006-8-24 16:02:52

報告C301學長照片說明我看到快脫窗,有沒有清晰一點的!!我好翻譯出來讓大家看.感謝!!

Macgyver 發表於 2006-8-24 16:47:30

http://www15.tok2.com/home/lttom/military-powers_jgsdf/other/73track/military-powers_73track-012.jpg



圖片來自http://www15.tok2.com/home/lttom/military-powers_jgsdf/other/military-powers_73track.htm


http://www.dii.jda.go.jp/asdf/hamamatu/force/keimutai1.jpg


圖片來自http://www.dii.jda.go.jp/asdf/hamamatu/force/keimutai.html



http://www.3d.mae.jgsdf.go.jp/hqu/image/mp1.png


警務官(けいむかん)とは、自衛隊で部内の秩序維持の職務に専従する者であって、刑事訴訟法(昭和23年法律第131号)の規定による司法警察員として職務を行う3等陸曹、3等海曹又は3等空曹以上の自衛官をいう(特別司法警察職員)。

陸士長、海士長又は空士長以下の者は警務官補(けいむかんぽ)と呼称し、司法巡査とされる。陸上自衛隊では警務科の職種に指定されている。

旧陸軍及び諸外国軍隊の憲兵に相当する。憲兵一般については憲兵を参照すること。

以上出自維基http://ja.wikipedia.org/wiki/%E8%AD%A6%E5%8B%99%E5%AE%98

瘋狗 發表於 2006-8-24 17:23:54

警務官(けいむかん)とは、自衛隊で部内の秩序維持の職務に専従する者であって、刑事訴訟法(昭和23年法律第131号)の規定による司法警察員として職務を行う3等陸曹、3等海曹又は3等空曹以上の自衛官をいう(特別司法警察職員)。
"警務官"乃是指由刑事訴訟法所賦予權力管理及維護自衛隊內部秩序之職務的三等陸曹,三等海曹還有三等空曹.

陸士長、海士長又は空士長以下の者は警務官補(けいむかんぽ)と呼称し、司法巡査とされる。陸上自衛隊では警務科の職種に指定されている。
陸士長,海士長還有空士長以下階級者稱為"警務官補"負責司法巡查.陸上自衛隊則能指定警務科的職務種類.

旧陸軍及び諸外国軍隊の憲兵に相当する。憲兵一般については憲兵を参照すること。
相當於早期的陸軍以及國外的軍隊的憲兵.關於憲兵的資料請參照憲兵的部分資料.

至此大略翻譯如上:).

痞子鍾 發表於 2006-8-24 19:58:24

嗯...日本憲兵的服裝確實是滿帥氣的,不過那張照片應該是交通指揮手勢,那個膠圈打成那個樣子、要是在部隊早就被瘋狂狗幹一噸了!所以還是台灣的憲兵比較優秀,嘻嘻嘻...這真的不是自誇唷。

amour22 發表於 2006-8-24 20:35:52

原帖由 c301 於 2006-8-24 14:28 發表
最近買了一本「陸海空自衛隊服裝圖鑑」﹝並木書房2006年7月﹞,書中是稱警務、保安隊,應該是算憲兵吧,掃上來給各位學長看看。若有著作權影響之虞,就請版大刪除。

請問學長:
  印象中,清光緒年間我國設立憲兵部隊的時候,「憲兵」這個名詞是從日本傳來的,難道「憲兵」這個名詞已經不見於日本自衛隊了嗎?還請學長們指教!:o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8-24 20:59:24

回覆 #7 amour22 的帖子

這跟日本二戰戰敗後,聯合國對日本的約制有關,以前日本憲法也不許有軍隊,定義日本只有保安隊,
由美方提供裝備與技術,保安隊改名為自衛隊,這幾年通過的法律定名為自衛軍了

[ 本帖最後由 byronliao 於 2006-8-24 21:31 編輯 ]

王奇 發表於 2006-8-24 22:01:49

在舊時代的日本,憲兵的權力是絕大的,他們比當時的"特高警察"更令人膽寒;
在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日本所頒布的"憲兵令"裡,指出:
"憲兵為陸軍兵科之一,受陸軍大臣管轄;主要職掌軍事安全及軍紀維護,
並兼掌司法警察之業務"
就因為日本憲兵兼掌司法警察業務,所以在軍國主義時代的日本;只要有對異議份子的肅清,
憲兵都是無役不與.
像在關東大地震後,左派思想家大杉榮,就是被日本憲兵給全家滅門了.
還有一件事,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日本憲兵令說的好露骨,說憲兵兼掌司法警察業務,
我們的憲兵勤務令,也只敢說"協力警備治安"而已啊...........mp02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8-24 22:08:31

原帖由 amour22 於 2006-8-24 20:35 發表


請問學長:
  印象中,清光緒年間我國設立憲兵部隊的時候,「憲兵」這個名詞是從日本傳來的,難道「憲兵」這個名詞已經不見於日本自衛隊了嗎?還請學長們指教!:o

報告學長:
因為二戰期間日本憲兵部隊惡名昭彰,殺害及搜捕凌虐許多"大東亞共榮圈"內的老百姓與軍人,所以日軍在二戰戰敗之後,取消"憲兵"而置"警務",基本上只是名稱換過,服勤內容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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