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安 發表於 2009-2-7 23:25:59

後憲論壇【禁】字第九八O二O七號 - liqing20090215 - 禁止訪問公告

【禁止訪問】

      後憲論壇【禁】字第九八O二O七號禁止訪問公告



【禁止訪問會員資料】

      01) 會員編號:18510

      02) 禁止訪問會員:liqing20090215   



【禁止訪問依據】

      ◆第八條(禁止訪問)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訪問:

      一 攻擊或破壞本論壇的程式與伺服器者。
      二 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或是其他有損會員權益之情事者。
      三 禁閉後再度違反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者。
      四 意圖斂財,經戰情室確認者。
      五   個人帳號名稱、頭像、簽名、簡介,有違背法律或公序良俗、彰顯商業、政治或宗教團體標誌和活動,或其他影響本論壇重大利益者。
      六 違反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或其他影響本論壇重大利益﹐論壇總司令認為有直接禁止訪問之必要者。

      前項第五款情形出現時,管理員應先通知會員,限期更改。



【說明事項】

      01) 該員係liqing1234567分身自2009-0207重覆註冊違反論壇管理辦法第八條之二如上述。

      02) 本論壇已鎖定該員IP區段,即使該員再跳IP重覆註冊,仍將鎖定之。

      03) 並不排除將其網路資訊,舉報予檢調或憲警機關,進行實質或網路犯罪調查。

      04) 結論 : 逕行依規處以禁止訪視,以儆效尤。



【說明附件】

      01) liqing1234567因人身攻擊言論違反論壇管理辦法第六條之一遭警告一支,致警告滿三支由系統自動禁止發言,如下附圖列表。
      http://img19.imageshack.us/img19/5058/liqingiey9.jpg

      02) liqing20090215為liqing系列分身如下附圖列表。
      http://img25.imageshack.us/img25/623/liqingxo3.jpg

      03) 後續處置方式,如上【說明事項】之02)以及04),繼續觀察並仍將實施禁止訪問,若有再行之,則不再另行公告。






我們很歡迎來自任何地區網友加入論壇,但切勿以一人之不當行為除違反本論管理辦法並可能觸犯國家管理網路通訊相關律法,以造成後憲論壇的會員反感以及犯法自誤。


以上,敬請全體會員知悉。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超級版主 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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