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431128 發表於 2008-6-24 15:15:28

押解人犯憶往

在中華路及基隆隊時,都曾帶班押解過人犯多次
64年當時在基隆隊,我掛上士階級,月薪好像是3,600左右。曾在一個月內,領過押解差旅費2,400元,也就是常常奉令,服這個勤務吧

中壢第一軍團〈現在是6軍團〉的案子較多,每次都是帶一個憲兵,一起押解一位幾乎都是逃兵的人犯。
大多數人犯都要面子,吃飯他請客,並經常直接由中華路搭計程車到桃園中壢,當然也是他們負責埋單。
到軍法處交完人犯後,時間還早,就帶兵回士校逛逛。

各位,穿著全副武裝的憲兵,進入士校廣闊的園區,是多麼的天之驕子般,威風凜凜的神氣之態呢,學弟們敬禮大喊長官好,我都說叫學長好,回禮回不完,長官幹部遇到咱,還以為咱是回士校巡邏的,緊張萬分呢

當時的規定;憲兵僅可免費搭乘平快及普通的火車,對號快、莒光號、觀光號、光華號等屬高級車種,是要照規定且無折扣的買票。我一上高級車種,都會尊重的先找列車長,報告趕時間請通融,每位列車長都很歡迎我,還透露哪些是保留的空未可坐。
我有同學及學弟,也許是太白目,未先找列車長打招呼,常被憲令部來公文補繳車資及罰款呢。因為列車長不爽未受尊重的話,就會登記名牌上的姓名,行文向憲令部要錢的,我就常被指派押解人犯囉

每次搭車免費,還可神氣的全副武裝不打領帶及飾鬚•到各地遊玩呢,回來後又有差旅費可領,和樂而不為。中壢、花蓮、台東、屏東大武營、台中興中山莊、谷關等地,走透透多趟,各地憲兵隊都會派車支援。還好老天保佑,我是未曾出過狀況,平安歸來

在基隆時,常到宜蘭監獄提解人犯到中壢軍團,記得一定要搭上一班,要買票的隊號快車前往宜蘭,這樣回來才趕得上晚餐時間。每位列車長經過我禮貌報告,都很客氣的讓我搭車

有一次下宜蘭車站時,反倒是車站的站務員向我要車票。糟糕沒買車票,我跟另一位憲兵被扣留在車站,電請憲兵班長來協調〈當時無金六結中心,宜蘭只有一個軍中憲兵班駐紥〉始放我通行
原來,幾天前跟我同一連,還掛中士的學弟,也是帶班未購票到宜蘭。下車後,站務員向他要車票,他老弟卻拿起手槍,那位站務員嚇得腿軟快溜,這老弟還在人家地盤追逐。我就是遇到這同一位站務員老兄,並代學弟向他道歉。回部隊後,把學弟叫來臭訓一頓

咱跟人犯是要保持高度對立警戒態度的,有2位同期同學,因為到裡面補滿伍,都比我晚一年退伍:
1位是,帶個兵押解一位人犯到餐廳吃飯,他們2個卻被人犯灌醉啦
1位是,帶個兵押解一位人犯溜到戲院看免費電影〈因為全副武裝〉。人犯先巴結買吃的,黑暗中人犯又要買香菸及抽煙,憲兵跟人犯出去,只剩一人回來,完啦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08-6-24 15:35 編輯 ]

sharka 發表於 2008-6-24 15:52:07

請教學長:
您文中:「。中壢、花蓮、台東、屏東大武營、台中興中山莊、谷關等地,走透透多趟,」
小弟有好奇心請教,學長在屏東大武營(小弟跳傘的娘家),是否帶入那邊的看守所?我們暱稱為「白宮」
至於谷關這個地點,也是去谷關特戰基地嗎?是帶去還是帶出呢?帶出的話,該不會是特戰總隊的老前輩吧?:drl:
以上幾點,請學長釋疑:shy:

[ 本帖最後由 sharka 於 2008-6-24 15:57 編輯 ]

abb431128 發表於 2008-6-24 16:18:14

回覆 副哨 sharka 的帖子

謝謝指教
自基隆押解逃兵到大武營2次,都是在會客室,交給憲兵及軍法人員。一位分發特戰憲兵連的同期同學,他們連部派駐屏東憲兵隊,還掛上3顆梅花的傘兵薇向我炫一炫。也繼續武裝南下恆春爺爺家,向親戚臭屁一下。
谷關那次,也是自基隆帶一位住台中市的憲兵,押解谷關師〈當時好像是第10師〉的一名逃兵,搭火車到台中站,先在台中市吃西餐牛排喔。再由台中車站,搭計程車直接到谷關,來回車資及餐費,都是愛面子的人犯老兄埋單囉。當晚未到憲兵隊過夜〈台中隊曾過夜2次,這次沒有〉,就帶著槍及穿著制服,住宿憲兵弟兄家裡,隔天回基隆

sharka 發表於 2008-6-24 17:20:28

報告學長
實在是很難得的緣分。在小弟年幼時,哪想的到日後會到大武營呢。
也沒想到過,在此遇到早年曾到過大武營的學長,更不用說學長有同學在該處服役。
時光一前一後,讓人不得不讚嘆命運的奧妙

陳峰青 發表於 2008-6-24 20:11:05

自己也曾經押解人犯

但是那個記憶是不好的

話說那天我服11號門哨
一位啊兵哥怪怪的走進來,但不是往裡走而是往我這走
就直接告訴我他是逃兵是回來自首的我嚇了一跳
趕緊回報安官派車來接回連上處理

此時門外來了一台偵防車【那個門哨路很小,而且只有人可以通行】
大家的目光的在【一閃、一閃】上
一位憲兵隊的弟兄問我:人可不可以給他帶走
我回答:不行!人是自己回來的,我不可以讓你帶走。
      有問題請找我們連長!

下哨後回到連上因參二學弟放假,連長叫我提他作筆錄
作完筆錄我親自送他去禁閉示
隔天又是我送他去軍團看守所

那種感覺真的很差,我有問連長一定要往上送嗎!
畢盡人是自己回來的,但是沒辦法是第二次了
這段離營的時間他也沒去那,都住在飯店
錢花完了才回來
但是都無法挽回了

ra 發表於 2008-6-25 10:49:34

原帖由 abb431128 於 2008-6-24 00:1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謝謝指教
自基隆押解逃兵到大武營2次,都是在會客室,交給憲兵及軍法人員。一位分發特戰憲兵連的同期同學,他們連部派駐屏東憲兵隊,還掛上3顆梅花的傘兵薇向我炫一炫。也繼續武裝南下恆春爺爺家,向親戚臭屁一下。 ...
abb431128老學長:
我父親看到你所po的押解人犯乙文 都差不多大同小異以前從憲兵隊押解人犯大部份都是大陸籍的兵 我老爹也不會多加為難只不過在火車上是對押解對象說兄弟 我只要把你交到看守所之後就不是我的事 大家互相一下吧!上手銬做做樣子! 在途中犯人拜託我爹說放他去月台逛二下 賺點進去的生活費 (此人被我爹押解二次 都是進了看守所 交差之後才跑的) 我爹讓他去月台逛了幾圈 就看到此人抱著便當 飲料 香煙回車上 當我爹把人犯交出去 回憲兵隊二天後這人又跑了

PS: 請問你有同學民國63年分發到七海後山排嗎?

abb431128 發表於 2008-6-25 16:29:06

回覆 6哨 ra 的帖子

老弟您好
我是憲校常士5期,61年9月下部隊

本期同學僅分發至機車連4位,地區憲兵 及軍中憲兵等單位,無人分發201指揮部的4個特勤編配營

63年間有2位調憲令部軍樂隊,其中1位打小鼓,1位敲鐘琴叮噹叮噹的那位就是

在特勤營只有一位,是後來到專修班30期,他是65年初下部隊到226營,擔任少尉排長李振民先生,我曾到梅莊找他過,他後來到中心,又下部隊在台南隊當連長,及其他營當副營長,最後在憲校當核生化教官,42歲少校退伍〈加2年士官下部隊年資〉,終身俸月領5萬2,000真令人羨慕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08-6-25 16:34 編輯 ]

小民 發表於 2008-7-16 03:37:09

押解犯人責任很重大要時時刻刻提高警覺一個不小心下次被押解的就是自己,我在帶犯人去醫院時都是隨時向前後左右看看注意四周有無可疑之處以免讓他跑了

GVMonkey 發表於 2008-7-16 12:01:47

原帖由 abb431128 於 2008-6-24 15:1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在中華路及基隆隊時,都曾帶班押解過人犯多次
64年當時在基隆隊,我掛上士階級,月薪好像是3,600左右。曾在一個月內,領過押解差旅費2,400元,也就是常常奉令,服這個勤務吧

中壢第一軍團〈現在是6軍團〉的案子較 ...
大多數人犯都要面子,吃飯他請客,並經常直接由中華路搭計程車到桃園中壢,當然也是他們負責埋單。
報告學長!
小弟有點疑問 :
1.人犯是由監獄或是看守所押解出來的不是嗎 ??怎麼會由人犯請吃飯?
2.押解人犯不都是由警備車押解? 怎麼會搭計程車?萬一計程車是共犯怎麼辦?????
小弟太菜 不了解當年之狀況 有請學長釋憲

abb431128 發表於 2008-7-16 14:47:04

憲兵隊的人犯,幾乎都是由警方移送過來的逃兵,先收押在憲兵隊禁閉室,待本隊警務士將手續辦妥後,由憲兵隊押解至其服務單位

我去過海總、陸總、中壢及台中軍團、谷關及關渡以及花蓮師、屏東大武營、宜蘭監獄、台南虎頭碑師、嘉義中庄軍〈以前陸軍有軍部〉等

咱押送到人犯的服務單位地點時,由當地憲兵隊派遣警備車支援,若當地憲兵隊不支援,可以向他們櫃檯借用電話,直撥憲令部的瀋陽999告狀,我是未用過

長途還是要搭火車或是其他自行準備的車輛,本隊僅用在支援其他前來之單位。例如:台中隊押解到新店的,就會在台北火車站,電話向中華路值日安官求援。但自己中華隊無法派出警備車押送長途到各地。若由台北搭火車到中壢,中壢火車站憲兵,會打電話回憲兵隊,派車過來就近支援咱到軍團

在押解人犯剛出憲兵隊時,千萬不能讓他先打公用電話〈以前沒手機〉。若他要打,抵達了才能寬容的讓他打完,直接進入部隊比較安全

計程車是人犯要面子,出憲兵隊時隨手招來的,咱也要警覺性的先瞧瞧那司機,也跟人犯不熟識。直接由中華路開到中壢軍團,當然不能讓他親友知道何時啟程囉

有的人犯經濟較好,到西餐廳吃牛排也是他提議的,要不吃便當〈很少咱自己付費的〉

要出發前,有時候咱弟兄,會命令嫌犯先上完大號及半蹲,對他下馬威一下。火車上廁所要跟著進去,只能尿尿,他要拉大號就會有問題,叫他憋著,真的要上也不能打開手銬,擦不乾淨,他家的事

64年間有一次自基隆押一位,左腿已斷切除的逃兵到台南虎頭碑師,他由未婚妻陪同到憲兵隊自首報到。逃兵通緝在先,岀車禍左腿已斷切除,要來銷案

這是最輕鬆的押解差事,我一人帶手槍,他未婚妻陪著搭火車到新營,已是晚上約8點。當時的新營憲兵隊,是由虎頭碑師憲兵連派出一個分遣班,由一位老士官負責,老班長很客氣招呼咱

人犯未婚妻住旅社,人犯跟咱睡憲兵隊寢室。接受新營隊招待後,隔天就派車,載我跟嫌犯及他未婚妻前往虎頭碑師,在師部門口站衛兵的陸軍下士哨長,碰巧是我初中同班同學,當天我一人回基隆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08-7-17 14: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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