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yhsu01 發表於 2007-3-16 04:59:44

一件車禍之我感

昨天閑著無聊,坐旅館車到COSTCO晃晃
一是老婆大人想要一台Roomba打掃機器人
二是學弟說前一天看到Wii還有貨,所以去碰碰運氣
回程停紅綠燈時(Roomba是買到了,Wii還是賣光)
說時遲那時快,一部直行黑色韓國小轎直直撞上一部正在左轉的白色美國大皮卡的右前方
撞擊力道之大,聲音之響,我本想那小轎的人大概毀了
結果車頭全毀的小轎車主還能自行開門走出來,
先看看大皮卡怎樣,然後再走到路邊坐下....
事發後不到幾秒鐘,
停車的駕駛,路旁的行人,賣叭卜的攤販......(謎之音:哪來的叭卜啊?:drl: )
大概有7,8人衝到路中間幫忙,
救人的救人,打行動報警的報警,到路旁登記目擊者資料的登記,賣叭卜的......:chr:
反正你會覺得美國人他們真是把"天下為公"這句話給發揚了
我們這部車也被一位婦女登記了司機的姓名及社安號碼
警車也在幾分鐘就到了
台灣呢?同樣的事有多少人願意挺身而出幫忙?
有!絕對有!!但卻是相對少數!
包括我在內,最激烈的第一反應會是:
"啊!死了!!這下出人命了!!!":funk:
然後再緩緩的,依依不捨的將車開離現場
頂多打個電話報警吧
事後再來後悔未何沒下車幫忙?:L
我想我這還算未"喪盡天良"吧?
我承認,台灣目前的現況,使我漸漸遺忘了見義勇為的熱情........
2007.03.15 於安克拉治

dhuang 發表於 2007-3-16 07:51:41

這可能跟臺灣時有"假車禍真詐財"或是將伸出援手的當成肇事者的案例傳出有關,所以臺灣人遇到這等事就冷漠以對.
而老美,基本上是比較相信人的真實性,又比較愛管事,所以伸出援手的較多.
曾有一回,我同學在下雪天開車打滑,A到路邊停的車子,雖然被A的車沒事,車主也不在車上,卻也有路人主動要抄我同學的地址電話.這在臺灣恐怕也是比較罕見的事.


*在冰天雪地的安克拉治還有賣叭卜的攤販...也算是罕見吧:L

[ 本帖最後由 dhuang 於 2007-3-15 21:18 編輯 ]

SC 發表於 2007-3-16 08:14:52

回覆 #1 rockyhsu01 的帖子

港梯耶:
其實默默行善的人也是不少,只是電視新聞與報紙較少刊登,總是一些負面消息.:L

台灣還是很有人情味,像是一些百姓組成的"巡守隊","救難協會","慈濟"............
都是會讓人倍感溫馨的.

jacksom25 發表於 2007-3-16 09:00:43

報告各位學長
這或許跟民情不同也有關係吧..
在台灣出這種車禍被撞的會自己趕快報警確保自己的權益
撞人的會把能落的人都call來壯壯聲勢
然後又害慘了其他人認倒楣塞車吧
可是今年起如果發生車禍雙方無人死亡的話
駕駛人是要自行拍照劃線後把車移開等警察喔
否則警察一到會先開一張妨礙交通的罰單
請各位學長注意喔
當然行車走馬三分險
大家出門都要小心點喔:0118:

憲兵少尉 發表於 2007-3-16 09:36:06

回覆 #1 rockyhsu01 的帖子

我想學長應該是感觸很深吧!

在台灣偶而會看的新聞是當路人好心把車禍傷者送至醫院時而被傷者家屬疑為肇事者,
就算最後澄清另有他人好了,
也讓好心人士困擾不已,
下次若再有類似情況發生時還會再伸出援手嗎?

應該不會吧?
因為會讓有心的人覺得有多此一舉的感覺,
好心不一定真的要有好報,
但讓人覺得不求回報就算了還惹的一身腥就會讓人卻步,
久而久之就演變成冷漠以對的情況了!

所以大家可能就會想無法「兼善天下」就只好「獨善其身」囉!

lwm 發表於 2007-3-16 09:54:59

原帖由 憲兵少尉 於 2007-3-16 09:36 發表
在台灣偶而會看的新聞是當路人好心把車禍傷者送至醫院時而被傷者家屬疑為肇事者,
就算最後澄清另有他人好了,
也讓好心人士困擾不已,

引用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310/8/bdnw.html

宜蘭有位羅先生3年前開車時突然聽到後方有機車摔倒聲,他下車救人,沒想到後來卻被家屬告,說他撞死人,檢方和法官都在沒有證據,單憑一個證人,而且證詞薄弱下就判他罪刑,現在死者家屬又要告他1千萬的民事賠償,讓他走投無路,快要崩潰。

國外可能有CSI調查物証(看電視上演的),
但台灣車禍就靠手繪一張事故現場圖,
再找人憑一張嘴來說。

要是我遇到,真的不敢去幫忙,
誰知道最後結果是不是如上面新聞,
最多拿手機打110報告事故地點。

[ 本帖最後由 lwm 於 2007-3-16 09:57 編輯 ]

可口奶酥 發表於 2007-3-16 10:36:11

在台灣,行俠仗義是不可能的。

就拿我自己親身經驗好了,

剛退伍時,在一個下班時間,

行經省道,前方發生車禍,

學弟我把機車停在路邊,然後去協助報警、移車、並將現場用粉筆畫好事故現場物件標地,

結果,交通事故處理小組來了,

我還被當車肇事者之一:funk:

一再解釋之後,還是要我做事故現場口述筆錄,

結果,上班遲到了啦:L

那天上晚班,所以人家下班我上班。

施純佑 發表於 2007-3-16 11:12:14

上星期天我姨子開著我老婆的車從樹林回來時

車離家沒多久、在一個十字路口被一輛馬自達5從"後方"撞上

由於我方為直行車、對方為轉彎車,顯而易見為對方問題

還好車輛並無大礙,後保桿更換烤漆即可

可是對方三個年輕人一下車態度惡劣、霸氣十足、硬凹是我姨子的錯,還"澇"了十幾名年輕人到現場

嚇的我三個姨子趕快報警、並聯絡附近親友前往幫忙

還好在我一個叔叔出現後化解危機,我那叔叔天生長的兇,那十幾個少年A只好"惦惦"

我是不知道警察是如何處理的、為何可以雙方不做酒測,相信對方一定有喝酒

在這種鄉下地方居然能夠這樣"用喬的",實在令人寒心

沒幾天車也修好取回了,只是我心裡覺得現在人遇到這種事、一下車都是不分青紅皂白就爭執,管你對還是錯

不然就CALL一堆人助聲勢,阿現在是怎樣,要"拓度"嗎?

看到軟的就吞,碰到硬的就縮,時下的年輕人可要多加加油阿!

lwm 發表於 2007-3-16 12:14:25

原帖由 施純佑
沒幾天車也修好取回了,只是我心裡覺得現在人遇到這種事、一下車都是不分青紅皂白就爭執,管你對還是錯

不然就CALL一堆人助聲勢,阿現在是怎樣,要"拓度"嗎?

看到軟的就吞,碰到硬的就縮,時下的年輕人可要多加加油阿!

學長說的真是好,學弟出過幾次車禍,多半是被人家撞,結果撞人的都比大聲的,
如果不是心有定見,很容易就被嚇到了事,

有一次是騎機車在天母德行西路上,
一台靠右路邊停車格內的駕駛突然將車門全開,
在剩下距離不到一公尺的情況下,
拉了煞車還是撞上去了,還好後座的內人毫髮無傷,
該車駕駛下來就開始大聲罵,說我撞他,要我賠修車費,
小弟撞上去時雖然避開了頭,但仍撞到鎖骨,仍是痛得沒辦法說話,
用有氣無力的聲音請內人打110,
警察來現場後那人才小聲道歉,最後答應賠償我一切損失。

還有一次是在后里收費站前,
已經停下來準備繳費,距前車約半公尺,
後面又一台車撞上來,我不但脖子扭到,還被推去撞到前車,
車後車前都是傷,

該車的人下來,一共四大一小,又開始大聲,
我也不想去吵,還是打了110,請警察來處理,
該車後來答應請保險公司賠兩台車的費用,
結果車子送修,原廠打電話來說保險公司只願意出修後面的費用,修前面的不付,
我就請修車廠轉告保險公司,不付就法院見,我會順便計算其它的所有損失一起要,
後來去拿車時,車廠說保險公司全付了,我不用付任何錢。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弟兄們一定要知道自身的權利,堅持下去,
姑息只會養奸,讓社會風氣更壞。

[ 本帖最後由 lwm 於 2007-3-16 12:16 編輯 ]

TEDDY 發表於 2007-3-16 13:30:01

回覆 #1 rockyhsu01 的帖子

唉~
該怎說呢~
最近看到好幾篇蠻"奇怪"的新聞~
一名校長騎機車沒戴安全帽又闖紅燈~
一名婦人駕駛小貨車閃避不急撞上去,該校長當場死亡~

事後法院判決該婦人"應"賠償死著XX錢!(金額忘了)
死著家屬還接受記者訪問說:"肇事著"事後都沒來上個香說聲”抱歉"!!
該死著妻子還得了憂鬱症...........

天阿!誰才是真正的"肇事著"阿?
你沒事闖紅燈找死,我還要跟你說抱歉?
最扯的是法院的判決.................

現在的人真的連一點"廉恥"都不懂了~
自己錯還臉不紅氣不喘的指責別人怎樣怎樣...........:0118:

我想以後紅綠燈真的都當參考用的就好了~
幹嘛遵守交通規則?你撞到我,我就要你賠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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