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安 發表於 2007-3-4 12:33:01

後憲論壇(九六) 【禁】字第九六0三0四號 禁止訪問公告

【禁止訪問】

      後憲論壇(九六) 【禁】字第九六0三0四號禁止訪問公告



【禁止訪問會員資料】

      01) 會員編號:7596

      02) 禁止訪問會員:sky哥哥



【禁止訪問依據】


   ◆第八條(禁止訪問)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訪問:

   一 攻擊或破壞本論壇的程式與伺服器者。
   二 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或是其他有損會員權益之情事者。
   三 禁閉後再度違反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者。
   四 意圖斂財,經戰情室確認者。
   五 個人帳號名稱、頭像、簽名、簡介,有違背法律或公序良俗、彰顯商業、政治或宗教團體標誌和活動,或其他影響本論壇重大利益者。
   六 違反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或其他影響本論壇重大利益﹐論壇總司令認為有直接禁止訪問之必要者。

   前項第五款情形出現時,管理員應先通知會員,限期更改。


【說明事項】
該員自2007-3-4 11:22 註冊以來,明顯違反論壇管理辦法以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或是其他有損會員權益之情事進行擾亂論壇之實,管理團隊依版規第八條執行多次勸戒無效,故逕行依規處以禁止訪視,以儆效尤。

違反論壇管理辦法相關事實連結 : 還有14天退伍 之#54

如上述藍字連結存證述,該員亦意有所指自稱得自(可能)憲令部長官任務交待潛伏本論壇,本論壇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並不排除主動提報或被動提供該員之網路資訊予,憲令部相關部會,或任何司法檢調單位,協同調查該員,以釐清是否有虛偽造假(自稱奉憲令部長官之命加入論壇潛伏蒐證)之實,或是否可能有與國家任何律法衝突之網路或實質犯罪之實。


我們很歡迎來自任何地區網友加入論壇,但切勿以一人之不當言行除違反本論管理辦法並可能觸犯國家管理網路通訊相關律法,以造成後憲論壇的會員反感以及犯法自誤。


以上,敬請全體會員知悉。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超級版主 寧安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7-3-4 13:12 編輯 ]
頁: [1]
檢視完整版本: 後憲論壇(九六) 【禁】字第九六0三0四號 禁止訪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