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 發表於 2010-9-1 23:54:56

回覆 10哨 pcy 的帖子

報告學長,
這其中有許多環節都嚴重違反了緝逃作業SOP,
情、理、法三方都站不住腳,相關承辦人主官(管)
被處分事小,憲兵丟人事大!
最慘的是,事發迄今已10多年,
依然還是「憲兵隊勤務」的重大失敗案例,
要不然學長有機會問問王老師!
看學弟有沒有誑您!

pcy 發表於 2010-9-2 00:22:18

回覆 11哨 勇哥 的帖子

1. 王老師是指司令部的王X世?
2. 這人已去勵德班, 應該通緝令已撤銷. 應該都會發文, 各憲兵隊分組收
    到文後都要將撤銷通緝的資料整理出來. 這只能說分組警務士太混, 緝
    逃太不用功, 憲兵官也有點白目.

我想這些人被修理, 也只能說剛剛好.

勇哥 發表於 2010-9-2 00:40:24

回覆 12哨 pcy 的帖子

報告學長,
Ans,1.正是,王老師是退伍了,但他還沒退休歐!
         他還是現任憲校軍司法班的主課老師。
Ans2.您就饒了他們吧,東南西北區的緝逃績效壓
         力是各隊皆知的,幾乎到了「無所不用其極
            」的程度,學弟還本以為學長您會跳出來同
            情他們,為他們說幾句呢!?

pcy 發表於 2010-9-2 09:54:12

回覆 13哨 勇哥 的帖子

報告隊長,

當年績效壓力確實很可怕, 我想這也沒辦法.
西區隊捅出這樣的紕漏, 說實話不值得同情. 這跟績效的壓力一點關係都沒有. 隊長有提到這有一定的SOP.不敢說百分百的如實執行, 如有按照此SOP的精神來做, 基本上就算有壓力, 也不可能犯這種錯誤. 如說這是因為壓力才肇成的錯誤, 個人是不能接受.
1. 分組警務士收到撤缉公文, 應確實與通緝公報或通緝令比對. 並隨時要與老闆大憲兵官更新
   名單. 印象中名單確實更新, 這好像是以前分組被督導的重要項目之一.
2. 大憲兵官不敢說每日, 但其碼要不時與緝逃開會, 或利用各種方式了解其查緝對象及進度.
    如此可確實掌握查緝對象. 如果連這個都做不好, 該分組績效怎麼可能會好.
3. 緝逃要隨時更新通緝資料, 畢竟一組緝逃人員, 要查緝的對象數量是有一定的, 大致上也有地
    緣關係. 不可能手上名單落落長, 真有一大串, 恐怕也只是中看不中用.

小飛俠 發表於 2010-9-2 11:30:39

勇哥及pcy所言部分我都贊同。不再參與討論。勇哥及pcy所言部分我都贊同。不再參與討論。40個字了吧!

勇哥 發表於 2010-9-2 13:22:17

回覆 14哨 pcy 的帖子

報告學長,
說實在的,學弟也不會同情的,
這整個過程簡直是太離譜了!
倒是學長當年的專業訓練蠻紮實的,
經過20年了竟還能侃侃而談記憶猶新,
真是灰熊厲害!:titter:

pcy 發表於 2010-9-2 13:30:39

回覆 16哨 勇哥 的帖子

報告隊長,

請不要稱呼偶學長了啦. :L
論梯次, 階級 及年齡都不足以讓長官稱呼偶為學長.

這位陳XX應該只是離營通報, 所以才直接去勵德班. 而且應該也算是職業逃兵了. 所以到勵德班後被特別照顧, 只是沒想到這次玩過頭了.

看這個時間, 我猜是警務士學長已退伍, 或已躺著幹,學弟剛接業務, 而搞不清狀況. 沒有及時更新資料.
緝逃人員可能是新手, 這個資料恐怕是交接來的, 不知要更新資料. 又仗著自己是憲兵緝逃. 到對方家裡耍威風.
憲兵官可能也是新手吧?   


一整個情況就這麼剛好, 陰錯陽差碰到一塊, 才發生這問題.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10-9-2 13:37 編輯 ]

chiujc13 發表於 2010-10-25 01:07:00

在 84及85年 小弟支援西區憲兵隊的春安工作
才發覺原來在憲兵單位中有這特殊的單位
也發覺擔任緝逃的弟兄真得壓力非常大 很辛苦
我只是支援性質 抓抓贓車就好 沒太多績效壓力
春安工作結束就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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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82年間西區隊楫逃抓錯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