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es 發表於 2006-11-8 05:19:08

[撤銷]違規處份裁決文 裁字第九五一一零八號文

違規處份裁決文 裁字第九五一一零八號文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八日後憲論壇(九四) 裁字第九五一一零八號文 全文如下

主文
經查後憲論壇
UID 40:憲兵少將指揮官 MP508刀
UID 559:憲兵少將指揮官 chrishuang
發表帖文,文址如下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後憲論壇活動中心 > 社會公益 > 951105空特協會武領淨山紀錄
#1~#49 內多次針鋒相對、引起論壇紛擾。

違反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論壇 > 論壇公告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言論管理辦法(九五)法字第九五0七0七號令】

◆第一條(本規定之適用)
為促進憲兵暨軍事學術之精進,聯繫憲兵暨其他軍種同袍之情誼,特設立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以下簡稱後憲論壇)。

論壇之言論管理,依本辦法行之。後憲論壇所有會員,應遵守本辦法。


裁決

國有國法,站有站規,無規、矩不能成方圓;
上開兩員為論壇管理團隊成員,本更應有寛大素養,然,卻於公開版區近似爭吵之言論,未盡論壇管理團隊應有責任及義務;經站長裁示管理團隊亦為會員,應同等辦理遵循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論壇公告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言論管理辦法(九五)法字第九五0七0七號令】、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論壇公告 > 威望設定管理辦法,並加重處份;是以逕行處份禁閉168小時併科扣除威望2級、扣除積分200點,以示匡正。

上開兩員拔階禁閉省思期間,將由超級版主四員會同雅文賞析@雅痞區版主Kyslin看照版區、超級版主四員協同處理生存遊戲交流區版務。待禁閉解除後,恢復原有階級與權限。


請各位會友、會兄遵守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論壇公告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言論管理辦法(九五)法字第九五0七0七號令】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論壇公告 > 威望設定管理辦法

以上 耑此


覆希查照。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中將司令官 副站長Morries 奉 中將司令官 站長Hua令 發佈執行

Hua 發表於 2006-11-13 01:35:39

違規處份裁決文 裁字第九五一一一二號文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八日後憲論壇(九五) 裁字第九五一一一二號文 全文如下

主文
經查後憲論壇
UID 40:憲兵少將指揮官 MP508刀
UID 559:憲兵少將指揮官 chrishuang
發表帖文,文址如下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後憲論壇活動中心 > 社會公益 > 951105空特協會武領淨山紀錄
#1~#49 內多次針鋒相對、引起論壇紛擾。

違反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論壇 > 論壇公告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言論管理辦法(九五)法字第九五0七0七號令】

◆第九條(警告)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並得鎖定回覆:

五    發表人身攻擊或挑撥他人作人身攻擊、爭吵之言論。


裁決

國有國法,站有站規,無規、矩不能成方圓;
上開兩員為論壇管理團隊成員,本更應有寛大素養,然,卻於公開版區近似爭吵、攻擊之言論,未盡論壇管理團隊應有責任及義務;
管理團隊亦為會員,應同等辦理遵循【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言論管理辦法(九五)法字第九五0七0七號令】、【威望設定管理辦法】,並加重處份;是以逕行警告處份併科扣除威望2級、扣除積分200點,以示匡正。



請各位會友、會兄遵守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論壇公告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言論管理辦法(九五)法字第九五0七0七號令】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論壇公告 > 威望設定管理辦法


請查照。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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