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dechow 發表於 2006-10-24 22:22:12

軍情局

請問我抽到這個單位:sppt:
它主要的服兵役內容是?:shy:
因為我不太了解這個單位
好像是隸屬XXX的單位吧
請正在服役的學長們幫我解答一下吧
順利跟各位學長問好阿
我是七二五踢的學兵
謝謝大家:)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6-10-24 22:36 編輯 ]

sharka 發表於 2006-10-24 22:31:29

老實講..........不會有人針對你的問題回答的
下部隊之後就知道.......
回答你就是觸犯軍機保密要項
你想害學長們被請回去泡茶嗎?
別再問這種問題了
一切下部隊就知道

大盤帽 發表於 2006-10-24 22:35:09

正在服役的學長恐怕無法幫您解答..因為有洩露機密之虞!!..學兵應該也是軍人身份了,這一點請您要留意!!

寧安 發表於 2006-10-24 22:35:45

原帖由 yudechow 於 2006-10-24 22:22 發表
請問我抽到這個單位:sppt:
它主要的服兵役內容是?:shy:
因為我不太了解這個單位
好像是隸屬XXX的單位吧
請正在服役的學長們幫我解答一下吧
順利跟各位學長問好阿
我是七二五踢的學兵
謝謝大家:)

您未來將要去報到的單位... 顧名思義; 情報保防最為重要, 以下有相關律法條文給您先參考參考...

【管理團隊規勸警告】
請勿問及或提及現役部隊駐地番號,或者意圖洩漏現役軍機者, 將可能觸及陸海空軍刑法(洩密罪)或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茲謹摘錄國家法律相關網站查詢如以下四個藍字連結, 敬請參考!

洩露現役軍機幾乎等於是通敵行為, 法網恢恢, 請勿以身試法, 敬請落實全民國防, 全民保防, 依據國家律法禁止於任何公開場合問及或提及現役軍機, 敬請合作, 謝謝!!



1)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2)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3)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國防法規

4)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陸海空軍刑法



【摘錄陸海空軍刑法】
(以上略)

第20條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軍事機密於敵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過失犯第一項前段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戰時犯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條
洩漏或交付職務上所持有或知悉之前條第一項軍事機密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22條
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之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敵人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23條
意圖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未受允准而侵入軍事要塞、堡壘、港口、航空站、軍營、軍用艦船、航空器、械彈廠庫或其他軍事處所、建築物,或留滯其內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下略)

reashen 發表於 2006-10-24 22:49:26

要去軍x局的人
在這邊發問
被抓到的話
雙雙先去新店報到:drl::lol::lol:;)

a855979 發表於 2006-10-24 23:03:38

原帖由 yudechow 於 2006-10-24 22:22 發表
請問我抽到這個單位:sppt:
它主要的服兵役內容是?:shy:
因為我不太了解這個單位
好像是隸屬XXX的單位吧
請正在服役的學長們幫我解答一下吧
非常歡迎你加入..不過這問題.有問題.mp01先去看論壇文規
:chr::chr::chr::gun::gun:
預祝軍旅一切平安

MP529 發表於 2006-10-24 23:46:13

七二五T的學弟看到軍情局這三個大字,你也因該知道這個單位的重要性,你想知道此單位的一切我想沒有一位學長敢在這告訴你,所以到時候下部隊你就知道了

Infantry 發表於 2006-10-25 08:18:30

回覆 #1 yudechow 的帖子

老實講,這位老弟呀,你想要瞭解這個單位,很好,也是人之常情,但你也太不用心了,都能上網逛到這裡,難道就不會上網搜尋一下嗎?

為了不讓你失望,茲以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的內容,回答你。
第三條   (名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情報機關:指國家安全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
至於你問服役內容如何?我反問你,義務役士兵還能如何?衛哨勤務跑不掉。

雲生 發表於 2006-10-25 08:34:10

回覆 #1 yudechow 的帖子

這個問題這裡沒人敢回答你
除了是機密會被請回喝茶,再者會被發哥, sharka這兩位禁閉室長請去論壇禁閉室喝茶
所以請你先去看論壇規定,多多爬文,還有麻煩你不要像"風"一樣
知道你是現役人員來論壇不一定,但也不要一上只會問這種問題
你算三生有幸,有四位管理團隊告知你答案

小世 發表於 2006-10-25 09:03:43

回覆 #1 yudechow 的帖子

有什麼好問的呢~~~

不就是要當兵不是嗎!!還是你想知道這個單位涼或是苦??

那麼我們只會跟你說一切決定於你的態度~了嗎!!mp01

不懂是嗎??多去爬文就知道囉!!!:cool:
頁: [1] 2
檢視完整版本: 軍情局